在这个意义上,之前的讨论中很多经济学家在解释为什么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时,都把重点放在投资回报率和经济效益上,好像只要国有企业的赚钱能力超过或者是等于民营企业,就不应该进行民营化。我最近几年一直在说,实际上这种考量是很狭隘的。中国一直在呼吁加强法治建设,要发展法治社会。但只要经济领域里仍有很多国有企业,实际上法治精神就不可能得到倡导。因为只要有国有企业存在,那么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政府在制定政策、宏观调控时,都会偏袒国有企业,这样一来,民营企业跟国有企业就不可能平等,不管是在法院的诉讼过程中,还是在法律的具体条文里,都不会真正平等。这就是为什么经济学家不能只看国企和民企谁带来的收益大,而是必须考虑到国有经济的存在对整个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会带来很多扭曲,带来法律面前的不平等。
二
问:回到宏观调控上,有一种更为工具、更为细节的说法,为什么每次都会殃及民企,原因是民企在金融方面受限,只要银行开始加紧收贷,就会让一部分公司资金链紧张。
陈志武:这是国企和民企不平等的另一个具体体现。现在中国的银行业和证券业基本都被控制在国家手中,它们在放贷时是否会给国企和民企平等的机会,让它们得到同样的发展机会呢?很明显,过去的经历告诉我们这不可能。银行中做放贷的官员更倾向于给国企放贷,尤其是今年(2008年)。二是经济刺激方案出台以后,大家都在想办法给一些大基础设施项目、给大国企尽可能多的放贷,这是在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而放贷给民营企业则会让这些官员承担风险,甚至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
问: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进入金融领域。这种方法是不是会帮助它们在宏观调控或者经济不景气时更好地应对和生存?
陈志武:应该会这样。不过这么多年里个人和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机会一直很少。尽管私人应该更多进入金融业,但是,在中国,未来短时期内,国家对金融的垄断以及大型国企的强势地位,这些局面不太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至少要允许跟民营企业相对应的中小金融机构同时存在并快速发展,最好形成这样一个局面:大的国有金融机构主要为大型国企服务,同时有很多中小民营金融机构,乐于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但是这些年,政府一直不允许个人和民营企业以真正大股东的身份进入金融业,所以就形成了我们谈了很多年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最近金融业终于放开了一点,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出现,但是程度非常有限,原因有很多,尤其是理念上和意识形态上一些以往的误区没有消失。比如一个关键的误区是,个人和民营企业进入金融业后,既然他们都是为了赚钱去经营金融企业,那他们是不是会去放高利贷?但实际上根据我的研究,真正解决高利贷问题的办法正是开放金融,像保护股权投资者一样地保护放贷人的权益,这样,更多人和企业才会去供给资金,使贷款利息下跌,才可以解决好高利贷问题。
问:如果我们承认国企强势地位的存在和总会有宏观调控这样的事实,那么民营企业应该怎么做?我们已经了解到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它们尝试进入金融业;二是尽量避免进入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行业。您的观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