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洞见权力的隐微处(1)

 

秋风

中国的历史进程与欧美有很大不同,中国的官僚制十分发达,并对民众的政治心理产生了巨大影响。

梁漱溟先生在“东西方文化论战”中曾断言:中国文化是早熟的。梁先生主要是从结构上说的,但这种结构特征其实是时间因素造成的。也就是说,就封建转向君主专制这样一阶段而言,中国历史是早熟的。

周秦之变,实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转折。周建立封建制,到战国时代已趋于瓦解,秦灭六国,建立“郡县制”。郡县制的实质即是皇权专制。欧洲的历史与此大不相同,野蛮入侵,导致罗马帝国崩溃。在此废墟上,文明化的野蛮人于10世纪开始建立封建制。这与周的封建制有所区别,但性质类似。直到16、17世纪,法国、英格兰等地才开始建立君主专制(absolutism)。但在英格兰,专制的历史阶段似乎是一跃而过,国王的专制欲望受到种种因素的强烈抵制,宪政制度在英格兰很快建立起来。

这样的政制演进过程决定了官僚制在中国与西方、尤其是英美的命运截然不同。专制君主与封建制下的国王的最大区别在于,从法理上说,他直接统治所有臣民。所以,在封建制下,人有自由但不平等;在专制下,人人平等但不自由。不过,专制君主事实上无法直接统治所有人,他必须借助自上而下授权的官僚体系对全国进行管理。中国的皇权专制持续了两千年,皇帝始终以官僚为权力治理人,官僚就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在历史演进中形成复杂而完整的中央、地方官制,官僚制可谓十分成熟。官僚的制度安排就成为社会治乱的关键所在。

因此,在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基本的政治、社会活动主角是君、官、民。这三者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控制与服从关系:官僚的权力完全来自皇帝的授予,皇帝对官僚拥有绝对权力,不论其权位有多高;当然,官僚之间也存在上下级关系,所谓“权高一级压死人”;而官僚,哪怕是最低级的官僚、甚至不入流的胥吏,对民众也可以行使某种近乎绝对的权力。

欧美却与此不同。封建的治理是没有官僚存身之地的,这就像周代也没有官僚一样,那个时代的治理者是贵族、领主。英美两国倒是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建立“文官制”的,但这些文官被置于宪政框架中,从而与中国皇权框架内的官僚制具有极大不同。法国由于君主专制的时间稍长,而有较为成熟的官僚制,但比起中国来,也是相形见绌。

如此悠久而丰厚的中国官僚制传统,早就成为传统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研究政制、研究社会,都不能离开对官僚制及其影响的研究。因此,古代史学中专门出现了《文献通考》之类的典章制度史,现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主题也基本上是官僚制度在各个朝代的演变过程。明清时代,随着官僚制的烂熟,还出现了大量记录官场百态的笔记,晚清更出现了著名的“官场小说”,一些官场秘诀之类的著作也在坊间流行。

到了当代,吴思先生独创“潜规则”一词,对皇权下的官僚制的运转逻辑,及其衍生出的独特政治文化,进行了独到地分析,一时洛阳纸贵。“潜规则”一词也成为一个广泛流行的词汇,甚至被当成动词使用。

摆在读者面前的吴钩先生这本书,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对官僚制下的权力运作机制进行了细微而有趣的探索。作者提出了“隐权力”这样一个概念。也许可以说,“潜规则”与“隐权力”是一对孪生概念:官僚们通过潜规则获得隐权力,隐权力的行使又生成和支持着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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