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可来了,就在我抱定必死之心之后的三分钟她就进来了。她今天把头发绑了起来,露出了两侧白白的脸蛋儿,看得我倍儿心旷神怡。“死就死吧!”我两手一撑桌子,都站起来一半儿了,突然有个声音在背后叫我:“苏麦,把数学作业交一下吧?”
我无奈地扭过头,是我们组称职的小组长,她手里捧着一沓作业本儿,目光怯懦地看着我,就好像她说错了话似的。其实自从上次在校门口儿我们几个露了一次脸之后,我们班上的孩子跟我说话就都变得倍儿怯懦,倍儿客气了,这并没有让我有什么“特有份儿”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有点儿孤独了,尤其是女孩子们,平常都躲我躲得八丈远,估计是都把我当小痞子而不敢接近了。
我想起来昨天晚上陪着高扬办事儿去了,什么作业也没写。于是我一挥手说:“不交了不交了。”
“那个,那个数学老师最近查呢,你还是抄一下吧。”小组长说着把她的作业本儿递到了我面前,“抄一下吧,题不是特多。”
就在我犹豫是否坐下来抄作业的时候,太史可刚好回过头来冲我点头微笑了一下。于是我看着她,嘴里念叨着:“题少也不交,爱查查吧!”
小组长赶紧收回了自己的作业本儿,用看一个真正的痞子的眼光瞧了我一眼,然后扭过头走了。
我站起来,朝着太史可走了过去。
“苏麦,怎么了?”太史可看着我,大眼睛一眨一眨的,跟卡通人物似的。
“跟我出来一下好吗,我跟你说点儿事儿。”
太史可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她看我的眼神儿都变了,不过还好她没有在教室里拒绝我,她站了起来,跟在我身后走了出来。
我把她带到走廊的楼梯口儿,那里一般早上都没什么人。太阳刚刚升起来,阳光正是最为刺眼的时候,它们沿着走廊窗台儿上的玻璃窗子照进来,把站在我对面儿的太史可映照得像一只慵懒的在晒太阳的大兔子,她把眼睛眯成了两道儿线,可爱得不行。
“苏麦,高扬的事儿怎么样了啊?”太史可率先开口问我。
“哦,都没事儿了,昨天晚上我们跟大龙他哥吃了顿饭,这事儿就算过去了。”我用尽量简短的语言想把这个话题早早带过。
“嗯,那就好了,这几天你们几个净为这事儿忙活了吧?”
“对,忙活得我差点儿忘了件正事儿。”
话说到这儿我想太史可一定已经知道了我接下来想说什么,但她并没有在这时候明知故问一句什么正事儿,只是把头微微地低了下去。
“末末生日那天我跟你说的事儿你想得怎么样了啊?”我说到这儿时已经要用劲儿压住喉咙了,因为我感觉心脏跳动的幅度特大,“你不是说不会让我等太久吗?这可都俩星期了。”
“才俩星期就着急啦?”太史可看着我笑了起来,“还等得了吗?”
“你就别让我等了,我早死好早超生……”我刚才一直用来鼓励自己的话终于还是被我给脱口而出了。
太史可“噗”地一下笑了出来,她说:“你对自己这么没信心?”
我看着她,不再说话了。
我们一起沉默了三秒钟以后,她点了点头:“好吧,咱俩在一起吧!”
也就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开启了我人生的第一场——也注定是最为刻骨铭心的一场恋爱!当时的幸福感在我体内不到两秒钟就转化成了一股子冲动,让我一下子有了勇气过去把她拥进了怀里。那时候我们的拥抱动作是那样的笨拙而可爱!当我的呼吸变得越来越粗重时,我便用尽力气抱着她,生怕她挣开我的怀抱,一直到我也同样听到了她逐渐粗重的喘息声。我闻到了青春的味道,我听见了青春的心跳,我看见了青春的光芒这时候一下子把什么什么都给照亮了!我还在抱着她,我发誓我一定要等她说一句“还没抱够啊”的时候再松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