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该不该让孩子成为我们的帮手?

【辣妈教子手记】

亲爱的老妈又回家乡了,我只好亲自伺候两位大爷吃喝拉撒,非一般的烦!下米进锅,装上些水、倒掉一点、再添上一点,拿不准该放多少水才合适,来来回回,反复捣腾。真是笨妇难为有米之炊!

饭热菜香地摆上桌,辣妈看着狼吞虎咽的胖墩和闷头吃饭的慈爸,虽有点不忍,但最终还是把心一横,抛出了一颗炸弹:“从明天起,每个人都要分担些家务。”胖墩马上反对:“凭什么叫我做家务?!”辣妈立刻用不容置疑的果敢反驳:“不为什么!就为你是这个家的一份子!”然后,啜了一口汤,再“柔情似汤”地说:“你们知道我一向是先人后己的。家里那么多活,你们两人分别挑两样负责。剩下的我再包干。”慈爸这次反应飞快,抢先发言:“我负责统筹、指挥两样。”辣妈“准奏”,但有附加条件:“可以,那你每餐就只准看饭,闻汤。”

两大爷反复思量,东挑西捡,总算达成协议。胖墩每天负责晾衣服、抹桌子,慈爸每天负责接送胖墩上下课、煮饭炒菜,其余洗碗刷锅拖地洗衣倒垃圾之类的就归辣妈我啦。家务完成绩效的评价采用相互交叉负责制。不达标者,必须重做,外加领罚。

【辣妈教子反思】不知是不是出于本性,人们买东西时,总倾向于追求物件功能的最大化,尽管之后很多功能从来不用,形同虚设。

辣妈在教子的过程中,就常有这样企求“教育功能最大化”之举。以让孩子分担家务一事为例,我曾期盼“一石四鸟”,一是想让其练就基本的劳动能力;二是想通过让孩子从事部分有偿家务,使孩子明白必须通过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人生中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三是培养孩子的家庭责任感;四是让孩子从小感受劳动带来价值的喜悦感,从而形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小胖墩三、四岁时,辣妈给他的家务报酬是,倒一次垃圾1元,抹1次桌子5毛……

想要买某个玩具时,必须用做家务的形式来换购,可以预先支付,事后补足。辣妈原以为此计划完美无瑕,效果显著。没想到,没多久就出现了“霸王条款”,我想拿你2元钱,就反复把桌子抹四次,最后发展到慈爸让他倒杯水,也要“讨价还价”要求老子付款,呈露出一副“锱铢必较”的嘴脸。

痛定思过,辣妈最终改变策略,取消有偿家务方式,直截了当、不容置疑地命令胖墩分担家务,唯一的理由是:因为你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所以应无条件为营造良好的居家环境尽绵薄之力!

反而,预期目标不折不扣地达到了!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