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同样优秀的王浩海与铭宇,朝岚真难抉择。王浩海常用车带她去横琴岛郊游,去海边吃海鲜。朝岚渐渐对王浩海产生好感。五一节,医院举行文娱晚会,铭宇一曲《高山流水》让朝岚叹为观止,倾向王浩海的天平又摆回来了。她曾悄悄问妇科余主任,究竟那个适合她。余主任说,浩海有财,铭宇有才,哪个都好,看你想要什么?余主任一说,朝岚反而更无头绪了。
去年的今天,铭宇送了一本日记本给她。
那日记很厚,封面精美,上面有一对可爱的蝴蝶。打开首页,纸底隐着两只水印蝴蝶,上面是铭宇爱上她第一天的日记:自从我见到你,你如一只彩蝶悄悄驻进了我的心,在心中环绕飘舞……我知道,我深深爱上你!
朝岚读了下去,品他的爱慕、心情、甜酸苦辣。霎时,铭宇的爱如汹涌澎湃的海浪撞击她的心房。她心如受惊小鹿奔跑在花丛。倒数第二天的日记写着“我的爱如玻璃般易碎,因为我对爱是‘宁为玉碎,不可瓦全’;我的爱又如金一样坚,因为我的爱是‘非你不爱,非你不娶’……你是不能离开我视线的,就像植物没有阳光,就像生命没有空气……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日记最后篇是铭宇当日凌晨1点写的,上面两行写着“假如你也爱我,请在下面签上你的名字,这是我俩爱的第一页”。下面大片空白中间,竖写着“林铭宇”。朝岚不假思索地在“林铭宇”旁边签上“李朝岚”,签完后,她发现两个名字后面隐约着一对蝴蝶水印,一对名字如情人牵手漫步在蝴蝶环绕的花丛。
猛然,朝岚心“咯噔”响了一下,自言自语说:“我怎么就这样签名啦?”她顿时觉得脸热了,她照了照镜子,发现脸红透了。晚上,她约铭宇吃饭,准备把他的日记本还给他。那晚,铭宇很紧张,仿佛是罪犯等法院宣判一样。朝岚发现他脸上隐着慌乱,故意递过日记本给他说:“还给你,多谢你的好意!”
铭宇听她言外之意是拒绝,颤抖双手接过日记本,放在包里。突然,又趁朝岚低头翻看餐牌时,取出日记本翻上签名那页,乍一看,上面签了“李朝岚”三个字。铭宇非常激动,有点不相信,抬头看她。朝岚与他目光一接,顿时脸红透了,扭头看窗外。铭宇脸也红透了。整个晚餐,他俩目光似乎相互捕捉,又相互闪躲,如一对蝴蝶在花丛里相互戏耍。
饭后,朝岚对铭宇说:“我有一个请求,能否把日记本送给我呢?”
“可以。它本来只属于你。”铭宇说。
“我想让以后的日子留下来——这是幸福的印记。还有,每年这一天,我们一起签名报到,直到我们老了为止。”
“那该给它起个名字,叫‘爱的日记’吧。”
“‘爱的日记’。蛮好听呀……就叫‘爱的日记’吧。”
“还有,我们签字这天,叫‘爱日’,好吗?”
“‘爱日’,蛮好听呀。那就叫‘爱日’吧。”
三
下午4点了,朝岚拨打铭宇的手机,却听说“对方手机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拨”。朝岚很奇怪,难道他手机没电?
黄昏,朝岚终于拨通他的手机,信号断断续续的,她问铭宇说:“你在哪呢?”
“我在回家的路上。”
“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铭宇沉默一会儿说:“爱日……是的,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信号很差,回家再说吧。”
晚上8点,铭宇回到家。
铭宇一见到朝岚,呈上一束如雪的梅花说:“爱日快乐!”
朝岚本来不满他迟归,见暗香浮动的梅花怒气顿时消了。突然,一股疑虑又涌了上来,她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铭宇说:“梅花在哪买的?”
“今天,我还手机给那药商时,她说有一具古琴,叫‘响泉’,想到千渡山的梅林里寻找创作素材。所以,我跟她去了一趟千渡山。见梅花似雪,暗香浮动,跟你气质一样,便摘一束送你。”
“是不是看人家漂亮,才跟她去吧……说什么古琴‘响泉’,我才不信!我还以为你去看姨公,原来偷偷带美女去赏花……爱日也忘了。”
突然,铭宇想起卢依娜那句“你以为还一个手机……都还清啦”,便问朝岚说:“朝岚,那个卢经理是不是只送来一个手机?还有别的东西吗?”
朝岚见他用疑惑的眼光看她,摇了摇头说:“没有啊。”
铭宇扭头自言自语:“为什么她这样说呢?”
朝岚见他疑虑重重的样子,郑重说:“难道你不相信我吗?”
“我怕你忘了,她还送了其他东西,我们还是完璧归赵好。好啦,既然全还给她,这事就算了结。我们准备吃饭吧。”
“你连我都不相信。肯定卢小姐跟你说了啥?她说啥啦?”
“没说啥,我怕漏了东西还给别人而已。”
“我才不相信!她说了啥?你说呀!”
“真的没有啦。快把菜热一下,我们烛光晚餐!”
朝岚说:“我去热一下。”她说完把花扔在地上,转身去厨房了。那雪白的梅花散落一地,如一根根针刺进铭宇的心。
厨房飘来一丝菜香,还有朝岚的怒气。朝岚生气了还像君子,不会跟铭宇打骂,绵里藏针的。她不会生气停止手上的活,该做的都该做;也不给他脸色看,不冷不热的,让铭宇好难受。朝岚厉害的武器是“跑”,跑回家住一两天。铭宇从厨房里嗅出朝岚的怒气,思索如何给她灭火。
朝岚热菜后,端上桌说:“我妈找我有事,我不吃了,你自己吃吧。”朝岚说完,穿上外套,准备离开。铭宇抓住她的手说:“如果不是为了还手机给她,我也不会跟她去千渡山呀。难道我有错吗?你每次发脾气都跑,难道我们不可以和平解决吗?你再这样,我叫你李跑跑!”
朝岚甩开铭宇的手,跑出家门。铭宇呆呆站在偌大的厅里,只听到墙壁上的钟“滴答滴答”地响。良久,铭宇蓦然瞥见桌上的“爱的日记”,心里泛出一丝兴奋,走过拿起一看,见朝岚在上面签了名。“李朝岚”三个字高雅、清秀。他在它旁边写下“林铭宇”,觉得字机械、别扭,失去了昔日的流畅、风骨。朝岚的签名如一朵鲜花,他的如一朵初秋的花,已失水褪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