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 七年之痒(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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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7日

我怀孕了!我终于怀了他的孩子。七年了,为了他的事业我放弃了做妈妈的乐趣,现在我可以了。我原本想要告诉他的,我尝试着用这个孩子去挽回这个濒临绝望的家。可是,没有机会了,他爱上了别的女人,当她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了一切,其实我早就知道。她告诉我他很爱她,并有了他们的骨肉,我的心好痛好痛。我怎么办?这个婚姻是我自己选择的,我上哪儿去诉说这些年所受的委屈!爸爸,妈妈,是女儿错了。告诉我,该怎么办?!

假如不是看到这本日记我真的忘了我们竟然在一起七年之久了!我的眼泪湿透了每一页,也一点一点地清洗着我肮脏的灵魂。

而那可怕的一天赫然重现于我眼前,我打了她,并且狠狠地踢了她的肚子,那肚子里有我的孩子,那是我的孩子,我踢了我的孩子!!

第二天,在敏的催促与威胁下,我给了敏她应得的报酬,并将小红的日记给她看。我跪在她面前。我说,我不再在乎名誉,只求她放过已伤痕累累的小红,求她看在被我无情扼杀的孩子面上,别让我再失去唯一的至爱。敏在离开前对我说了声“对不起”,可我没有资格接受,我一样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敏走后,我开始每天发了疯地打电话,发消息,求小红的朋友告诉我关于小红的一切,不停地不停地去小红曾经常去的地方,希望老天可怜我给我一次机会,我发誓不会再错过。

半年后,妻子的QQ赫然亮起,并给我发来了一张她抚摸着隆起的大肚子的照片。我欣喜若狂,我的孩子还活着!她的语气很平静,让我别再找她,不要再打搅她的朋友。她说她很好,她会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活下去。她说,离婚协议书在她房间的抽屉里,她早就签好了字,只等我同意,并给了我一个地址让我抽空寄过去。

我没有签,按着地址找到了她的朋友,但小红并不住在这里,无论我怎么求都不告诉我。不得已,我将一张银行卡交给她朋友替我转交给小红,希望她能给我最后一次弥补的机会,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直到如今,十月怀胎也过了,我的孩子想必也出生了,但小红始终都不肯原谅我。但我不会放弃,总有一天我会感动老天!我每天都会特地开车去她朋友家楼下转悠几个小时甚至到凌晨,只为了赎罪,为了减轻我内心的不安。

孩子,我的孩子,我都不知道你是个女孩还是男孩,如果是女孩肯定像你妈妈一样可爱,等你长大后一定要把男人看准了。如果你是个男孩,千万不能像爸爸一样做个不负责的男人!

【无涯语录】

“婚外恋”就像一场在跟自己玩火的游戏,不顾一切的想要抓住那份新鲜和刺激。可是,当你越走越远后,你会发现那些新鲜和刺激只是短暂的,随之而来的是永无止境的折磨和痛苦。放弃一段不属于自己的爱情,等于成全了别人,也让自己在取舍中懂得了爱情的另外一层含义,那就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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