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这样理解才更准确:既然是公司违纪解除了他的合同,公司需要举证。但问题是,我们举证说我们发了那封邮件,他就会说,他没收到这封邮件,即使收到了,他也可以说我们改变了邮件里面的内容,我们就必须举证说,我们没有修改。怎么证明我们没有修改呢?我们自己的证明显然是不够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其他的证据和电子邮件证据形成证据链。”
“那么刘凯的证明有多高的效力?”罗伯特在办公室里踱步,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习惯。
“刘凯的证明可以作为证人证言,他必须出庭作证。这方面有问题吗?”江律师刮得异常干净的脸说明他是一个对任何细节都不放过的人。
“刘凯的工作我来做,基本没问题。但我担心他毕竟是公司内部关系人,效力不高。”罗伯特一边走一边说。
“有没有可能从你们的经销商那里找到其他证人?他们毕竟是独立的第三方。”江律师提醒着。
“这或许有,但我跟这些经销商不熟,即使联系到,人家也未见得会出庭。”罗伯特眼光凝视着窗外,使劲地眨着,好像会眨出什么好的点子一样。
“我们这样分析看行不行得通。他丹尼尔批价格优惠,谁受益最大?他违规批的价格,主要是批给哪几家的?我们顺着这个线索找找看?”江律师启发着罗伯特。
“这是个好主意!我回头问问袁总。如果有,取证的时候,你一定要出面哦。”
“那没问题。你先找找看,如果诉讼阶段找不到,我们还可以放到后面,如果能找到,杀伤力是足够大的。”
“对了,江律师,我想问你个题外话,让你这个局外人判断判断丹尼尔这个人。我有个问题始终没想明白,你说,他提起这个诉讼图个什么?真的回来上班?可能吗?出口气?这样的话,面子就保住啦?退一万步讲,即使他打赢了这个官司又能怎样?毕竟他是被开掉的,有了个黑点,人的本能都是倾向掩盖黑点的,他这样的话,岂不是放大了这个黑点?把小范围的事情拓展到大范围去,对公司不利还是对自己不利啊?如果不是要面子,而是要钱,就更解释不通了,他在这边工作还不到一年,能赔他多少钱?再说了,他缺这点钱吗?通过打官司出名,这在西方国家或许是个好方法,但对大多数中国来说,显然行不通。”罗伯特操起一把梳子,在头上来回地刮了几下。
“我知道你的意思,如果我们能摸清楚他的意图,就能更好地引导这个诉讼的进程。你提的疑惑很有道理。从我接手的案子来看,员工方请求经济赔偿的占绝大多数,如果公司方感觉胜算不大的话,就会同意协商,所以庭外和解的很多,真正到执行层面的倒反而不多了。如果他为了钱打这个官司,我觉得真的很难理解。但如果是要面子的话,到最后,很可能他是面子没要到,反而自取其辱。”
“是啊,所有问题的核心其实就是个动机问题。如果摸准了动机,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他在斯泰尔斯的时间不长,我跟他的接触也不多,对这个人的了解也不深入。从这件事情来看,公司开掉他,他一点都不冤。关键是没有什么预兆就被干掉,他在感情上接受不了。”
罗伯特若有所思地说。
“从我的从业经验来看,也遇到过一种人,他就是要争个说法,完全不在乎对以后职业生涯的影响——大不了不打工了,我不可以自己创业啊?再说了,职业生涯只有在大公司才能有出路啊,小公司就不可以啊?我在这个圈子混不下去了,难道不可以到另外的圈子去混?有个公司的财务总监,一位女士,还曾经把她被开掉这件事情与民族感情结合起来的,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试图给法官一个印象,如果不支持她的诉求,那就是在践踏民族感情。”江律师接触过各种各样类型的员工,稀奇古怪的人和事都遇到过。
“是啊,人无惧,百事可为。”罗伯特感慨地说,“不过,我倒倾向于认为,丹尼尔这种人还是有惧怕的,那样的话,时间拖得越长,对他就不利。像他这样的人,工作机会多,长期耗在这个案子上,对他不利。我们能否想法让这个案子拖得长一点?”
“你放心,现在的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多,因为仲裁的门槛放低了,大家都想来过把瘾。我手上代理的几个案子现在都压在仲裁那里,没三五个月排不到的。而且,现在法院的案子也压了很多,我听说中院的好几个以前经济庭的法官,现在也都转来增强劳动争议诉讼的力量了。”
“那我们就尽量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