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并不认识李慎之先生。只在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的理事会上见过几次面。我认为他不过是一个外交官,一个从事国际活动的专家,给我没有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前几年,台湾的星云大师率领庞大的僧尼代表团,来大陆访问。赵朴老在人民大会堂设素斋招待。排座位,我适与他邻座。既然邻座,必然要交谈。谈了没有几个回合,我心里就大吃一惊,我惊其博学,惊其多识,我暗自思忖:“这个人看来必须另眼相看了。”
《吴宓与陈寅恪》一书出版,在懂行者的人们中,颇引起一点轰动。报纸杂志上刊出了几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上对陈吴二师的思想学术和交谊,做了一些探讨,极有见地,相当深刻,发潜德之幽光,使二师的真相逐渐大白于天下,我心中窃以为慰。
有一天,见到李先生。他告诉我,他看到我为那一本书题的封面,我在书名之外写上了“弟子季羡林敬署”。这本是一件微末不足道的小事,他却大为感慨。我小时候练习过毛笔字,后来长期在国外,毛笔不沾手者十有余年。我自知之明颇有一点,自知书法庸陋,从不敢以书法家自命。不意近若干年以来,竟屡屡有人找我写这写那。初颇惶恐觳觫,竭力抗拒。人称谦虚,我实愧恧。于是横下了一条心:“你不嫌丑,我就不脸红!”从而来者不拒,大写起来。但是,《吴宓与陈寅恪》却不属于这个范畴。为两位恩师的书题写书名,是极大的光荣。题上“弟子”字样,稍寓结草衔环之意。这一切都是在有意与无意之间进行的。然而慎之却于其中体会出深文奥义,感叹当今世态浇漓,师道不尊,十年浩劫期间,学生以打老师为光荣,而今竟有我这样的傻子、呆子,花岗岩的老脑袋瓜,仍遵古道,自署“弟子”。他在慨叹之余,提笔写了一篇关于《吴宓与陈寅恪》一书的文章,寄了给我。不知何故,没能收到。他又把文章复制了一份,重新付邮,并附短札一通。文章的名字叫《守死善道强哉矫》,副标题是“——读《吴宓与陈寅恪》”。信与文章都是一流的。我现在先把信抄在下面:
季先生:
拙文于六月底草成后即寄上请正。既然没有收到,就再次挂号寄上。
上次信中,还写了一些对陈吴两先(生)表示钦仰的话,并且希望两先生的老节能为中国知识分子之操守立一标准。这次就都不说了。只是仍然深感自己才力薄弱,不足以发两先生的潜德幽光,滋有愧耳。
专此即颂
秋安
李慎之1992年中秋夜
看了这封信,我相信,读者会认为我抄它是应该的。至于那一篇文章,我力劝他发表,现已在《瞭望》1992年第42期上刊出。我劝对陈吴两师有意研究了解者务必一读。我认为这是一篇难得的好文章,有见解,有气势,有感情,有认识;对两先生毕生忠于自己的信念,不侮食自矜,不曲学阿世,给予了最高的评价;对两先生生死全交终生不渝的友谊给予了最高的赞美。文章说:“陈先生的悲剧并不在他的守旧而正在于他的超前,这就是所谓‘先觉有常刑’”。真可以掷地作金石声!
这就是我认识李慎之的经过,这就是我认识的李慎之。
这“花絮”实在有点太长了。但是,我相信,读者读了以后,或许还有人认为,它还应该再长一点。
现在来介绍《中国哲学的精神》。
按照平常的做法,我应当先对本文加以概述,然后选取某些点加以详细评论,或赞同,或否定,或誉,或毁,个人的看法当然也要提到,于是一篇文章便大功告成。我现在不想这样办。我觉得,这样办虽符合新八股的规律,然而却是“可怜无补费精神”。大家不是常说“求同存异”吗?我想反其道而行之,来一个“求异存同”,并非想标新立异,实不得不尔耳。
说到“求异存同”,我又不得不啰嗦几句。李慎之先生在《守死善道强哉矫》那一篇文章里引用了古人的话:“朋友,以义合者也。”我认为,这是涵义深刻的一句话。但是,什么叫“义”呢?韩文公说:“行而宜之之谓义。”这仍然是“妻者,齐也”同音相训的老套。我个人觉得,“义”起码包含着肝胆相照这样一层意思,就是说,朋友之间不说假话,要讲真实的话。慎之做到了这一点,我现在努力步其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