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外国文学(2)

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实际上是以英国文学为主,教授,不管是哪一国人,都用英语讲授。但是又有一个古怪的规定:学习英、德、法三种语言中任何一种,从一年级学到四年级,就叫什么语的专门化。德文和法文从字母学起,而大一的英文一上来就念J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可见英文的专门化同法文和德文的专门化,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四年的课程有文艺复兴文学、中世纪文学、现代长篇小说、莎士比亚、欧洲文学史、中西诗之比较、英国浪漫诗人、中古英文、文学批评等等。教大一英文的是叶公超,后来当了国民党的外交部长。教大二的是毕莲(Miss Bille),教现代长篇小说的是吴可读(英国人),教东西诗之比较的是吴宓,教中世纪文学的是吴可读,教文艺复兴文学的是温特(Winter),教欧洲文学史的是翟孟生(Jameson),教法文的是Holland小姐,教德文的是杨丙辰、艾克(Ecke)、石坦安(von den Steinen)。这些外国教授的水平都不怎么样,看来都不是正途出身,有点野狐谈禅的味道。费了四年的时间,收获甚微。我还选了一些其他的课,像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陈寅恪的佛经翻译文学,朱自清的陶渊明诗等等,也曾旁听过郑振铎和谢冰心的课。这些课程水平都高,至今让我忆念难忘的还是这一些课程,而不是上面提到的那一些“正课”。

从上面的选课中可以看出,我在清华大学四年,兴趣是相当广的,语言、文学、历史、宗教几乎都涉及到了。我是德文专门化的学生,从大一德文,一直念到大四德文,最后写论文还是用英文,题目是The Early Poems of Hlderlin,指导教师是艾克。内容已经记不清楚,大概水平是不高的。在这期间,除了写作散文以外,我还翻译了德莱塞的《旧世纪还在新的时候》,屠格涅夫的《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呵……》,史密斯(Smith)的《蔷薇》,杰克逊(HJackson)的《代替一篇春歌》,马奎斯(DMarquis)的《守财奴自传序》,索洛古勃(Sologub)的一些作品,荷尔德林的一些诗,其中《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呵……》、《代替一篇春歌》、《蔷薇》等几篇发表了,其余的大概都没有刊出,连稿子现在都没有了。

此时我的兴趣集中在西方的所谓“纯诗”上,但是也有分歧。纯诗主张废弃韵律,我则主张诗歌必须有韵律,否则叫任何什么名称都行,只是不必叫诗。泰戈尔是主张废除韵律的,他的道理并没有能说服我。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法国的魏尔兰、马拉梅和比利时的维尔哈伦等。魏尔兰主张:首先是音乐,其次是明朗与朦胧相结合。这符合我的口味。但是我反对现在的所谓“朦胧诗”,我总怀疑这是“英雄欺人”,以艰深文浅陋。文学艺术都必须要人了解,如果只有作者一个人了解(其实他自己也不见得就了解),那何必要文学艺术呢?此外,我还喜欢英国的所谓“形而上学诗”。在中国,我喜欢的是六朝骈文,唐代的李义山、李贺,宋代的姜白石、吴文英,都是唯美的,讲求词藻华丽的。这个嗜好至今仍在。

在这四年期间,我同吴雨僧(宓)先生接触比较多。他主编天津《大公报》的一个副刊,我有时候写点书评之类的文章给他发表。我曾到燕京大学夜访郑振铎先生,同叶公超先生也有接触,他教我们英文,喜欢英国散文,正投我所好。我写散文,也翻译散文。曾有一篇《年》发表在与叶有关的《学文》上,受到他的鼓励,也碰过他的钉子。我常常同几个同班访问雨僧先生的藤影荷声之馆。有名的水木清华之匾就挂在工字厅后面。我也曾在月夜绕过工字厅走到学校西部的荷塘小径上散步,亲自领略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描绘的那种如梦如幻的仙境。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