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资产者阶层(35)

好在那几位贵夫人的年龄,最大的也只不过大到可以做年轻时的卢梭的母亲的程度,绝没大到足以做他的祖母的地步。

如此看来,在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男人尤其青年,与某些有钱的或身份高贵的有权势的女人的关系中,只要年龄的差距是我们世人还能接受的,我们就不至于将此类世相归于“审丑”的范围。我们就随时准备矫正我们的思想目光,以及我们的观念的尺度。

但是我以为我们世人仅仅能做到如此包容还不够。

一名二十七八岁的中国青年,在中国“开放”的初年,将自己的头发烫成古里古怪的样式,戴一副刚刚在中国时兴的,被叫作“蛤蟆镜”的那一种太阳镜,穿一条也是刚刚在中国时兴的红色或黄色喇叭裤,整天守在北京饭店等大饭店门前,目光专盯在某些中年以上的外国女人身上,巴望有幸接近她们,从而结识她们,并被她们带出国去,靠运气变为高等华人……

对此类世相对此类青年,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如何评说呢?

我想,似乎还是不以“道德”与“不道德”的戒规来框定为好。

因为,既然我们对于连与女人们的关系是抱有同情的,既然我们对卢梭与女人们的关系是当成逸事来看待的,其实我们也是应该对那一类世相那一类青年不加过分尖刻的谴责的。

对社会对他本人,他变成了富豪总比变成了“二流子”好一千倍。

反之,在某些将对金钱的拥有作为人生至高追求的女人,以自己的青春美貌为赌码或为本钱,与有钱的男人或富商进行交易并且获利巨大的世相中,我们也是很难用非此即彼的对错人生观来加以区别的。这一种世相的越来越“普及”的存在,将使我们的评说越来越陷入迷惘和尴尬。

我结识过这样一个女人——她是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70年代后期高考落榜,燕飞于社会。1983年她二十三岁时,一度成为一名香港小商人“包养”的大陆妾。二十四岁半她换了一条“人生游艇”。二十五岁半,她愈发出落得亭亭玉立,于是又换“载体”。她的人生就从二十五岁半改变。对方许诺她别墅,她不要;对方许诺她名车,她也不要。她要对方投资,由她来经商。这正中五十六七岁的半老头子下怀。因为那泰国华侨商人正苦于想在中国物色到投资代理人而不可得。由自己的“妾”来代理他很是放心。于是双方立下合同,利润平分。他先投资二百万,在南方某市建了一家饭店。她出任经理,经营有方。他来中国,她是他的“准夫人”。他一离境,她为自己找“准丈夫”们填补感情和生理需要。一年后那半老头子见她经营得有成果,又投资五百余万办了一家规模可观的服装厂,于是她一肩双挑,同任经理。在她三十余岁时终于找茬儿与那半老头子闹翻,而那时她自己的“私房钱”已近千万。按照合同,那半老头子(不,当时已六十余岁了,是一个真正的小老头儿了)还大方地补偿给她三百万。因为他的正室夫人及大儿大女们,对他在中国的风流韵事已有所洞察,郑重地召开家庭会议“帮助”过他,他不愿因她而闹家庭纠纷,分手又正中他下怀……

在这一世相从始到终的过程中,金钱关系当然是本质的关系。这一点他们双方都很清楚,都很明白,双方之间也从不讳言。

值得我们玩味的是——他并不觉得自己被利用了,更不认为自己吃亏。因为六七年内,他每到中国,总有她那样一位善解人意的倩女陪行陪宿,与之同游同乐,而且为他创收了一千多万。事实上他也的确没有遭受任何方面的损失。他是恋恋不舍地与她分手的。

她也同样并不认为自己吃亏。二十五岁半她“傍”上他时自己一无所有,只不过有一处仅十几平米的小窝,而且是租的。才三十余岁自己便成了拥有千万元以上的“富姐”,她觉得实在是太幸运了。当初以自己为“股”的“合资”决策,实在是太英明、太正确、太值得了。因为,对于一个在二十五岁半时还一无所有的女人,对于一个只有高中文化的女人,几乎没有任何另外的方式,比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也就是自己的先天“资源”为“股”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合资”,能更迅速地使自己变成一位有钱的女人了。

“您说,您实事求是地说,还有另外的方式方法么?”

在冬日上午照进我家客厅的暖洋洋的阳光中,她故做天真状,大瞪两眼望着我发问。她眼中有一种思想单纯的、高中女生般的坦率。我竟没法判断那一种仿佛的单纯,是一种女人所善于的表演的技巧,还是因她的实际学历所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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