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自己来操纵拉线”(1)

“我要自己来操纵拉线”

——重读悲剧,仰望雷恩

长河落日/文

为了营造一种怀旧的气氛,让我们先把日历翻到1932年。

这一年对我们熟悉的其他几位推理名家来说,是相对平淡的一年。谋杀天后阿加莎?克里斯蒂刚刚再婚,正随考古学家丈夫在中东游历,顺便写了《悬崖山庄奇案》;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的创作生涯刚起步不久,许许多多惊世之作还未成形;高举20诫大旗的S.S.范?达因没有作品面世,即将开始走在持续的下坡路上;硬汉派名家达希尔?哈密特也快要封笔不写小说了,而雷蒙德?钱得勒尚且默默无闻;孤傲的约瑟芬?铁伊只有一部作品于三年前诞生,另一部还没有影子呢;相对有所建树的是安东尼?伯克莱,他以法兰西斯?艾尔斯的笔名发表了犯罪小说《事实之前》。

1932年是属于弗瑞德里克?丹奈、曼弗雷德?B.李这对兄弟的。这一年,出道仅仅三年的他们以埃勒里?奎因的笔名发表了《希腊棺材之谜》、《埃及十字架之谜》,以巴纳比?罗斯的笔名,发表了《X之悲剧》、《Y之悲剧》。这4部作品,几乎全部可以称得上古典推理小说史上的巅峰之作。

这一年是埃勒里?奎因早期作品中一个小小的分水岭。《罗马帽子之谜》、《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和《荷兰鞋之谜》这3部最早的奎因小说,奠定了奎因严谨缜密的逻辑推理风格。《希腊棺材之谜》是延续先前的风格并将其推到极致的一部小说。而自《埃及十字架之谜》开始,国名系列的后几本小说,开始在风格和写法上尝试了一点小小的转变。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丹奈和李不满足于自己的才华让埃勒里这名年轻侦探占据,他们推出了形象与埃勒里迥异的哲瑞?雷恩,形成与埃勒里?奎因分庭抗礼之势。与埃勒里相比,雷恩来去匆匆,仅仅4部作品,1933年后便从舞台上谢幕。但是可能两位作者都没有估计到,雷恩先生的影响力,一直到今天都绝不逊色于埃勒里,《X之悲剧》、《Y之悲剧》、《Z之悲剧》和《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这4部书,尤其是前二者,亦成为推理小说史上无法绕过去的经典。

雷恩的出现还顺带伴随着一个小插曲。因为奎因小说均以笔名出版,所以当时的奎因迷们一直不知道“埃勒里?奎因”和“巴纳比?罗斯”的真正面目。1932年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邀请埃勒里?奎因去做一场关于侦探小说写作的演讲。通过抛硬币,李戴着面具作为埃勒里应邀前往,丹奈也戴着面具装成巴纳比?罗斯出现在会场上,两人针锋相对的进行对话。后来谣言四起,有的声称埃勒里?奎因就是同样有过覆面作家经历的S.S.范?达因,巴纳比?罗斯是犯罪学家亚历山大?伍尔科特。

于是李便以埃勒里?奎因的名义出现在公众场合,丹奈则成了巴纳比?罗斯。会场上“罗斯”常会“出其不意”地讲述一个案件的轮廓来挑战“埃勒里?奎因”,通常案子都极其复杂,而聪明的埃勒里总能一一解决,其实这都是事先演练过的。直到1936年10月10日的《出版家周刊》才刊出了奎因和罗斯的真实身份。其实,在《罗马帽子之谜》的序言中就已给出了“线索”,在此书中提到过理查德?奎恩的功绩之一———巴纳比?罗斯杀人案。这或许也是奎因的“挑战读者”吧!

我将《X之悲剧》称为“一部在各方面都均衡地达到罕见高度的完美经典”。当然,可能有部分读者对它并不是很满意,也会挑些小刺,但综合诸多评价来看,相对于誉满天下同时也谤满天下的《无人生还》,相对于被相当部分读者视为枯燥和不合情理的密室经典《三口棺材》,在推理小说史上与它们地位不相上下的《X之悲剧》,似乎已经可以说是在推理迷中总体口碑最好的了。究其原因,个人认为就在于它在出色的同时还很均衡。三次杀人,三幕大戏,每次都融合了诸多古典推理的经典元素:第一次是在诡异凶器下实施的巧妙毒杀,配合了移动密室和凶器神秘消失的不可能事件;第二次是无面尸诡计;第三次是死前留言。三起案件发生的地点,分别是电车、渡轮和火车上,形成有趣的照应;三起案件都精妙地利用了心理盲点,来掩饰从侦探以及读者眼皮底下溜过去的凶手。

三幕大戏之间穿插许多支线剧情,更是在推理框架之间把整个故事填充得十分丰满,繁花似锦,却并不杂乱无章。除开雷恩先生在序幕的出场之外,这部小说从一开始便单刀直入切进案件,案发———调查———推理———僵局,三幕案情皆是如此,构架相似内容却绝无雷同:第一幕侧重刻画诸多涉案人员的复杂关系;第二幕将重点放在一场精彩的法庭戏上;第三幕逐步收拢支线,将案件引向最后的高潮。而雷恩先生精妙严密的推理贯穿始终,读来极其过瘾。

除了构思、技巧,《X之悲剧》从头到尾更展现出作者令人激赏的气魄与自信———这部小说可谓相当“正统”,没有太多绚丽的写作手法,没有什么诡异的气氛营造,没有刁钻的奇特构思,一切都从最正统的地方切入,宏伟,庄重,放手铺排,毫无怯意,不仅有一个完美的框架,更重要的是作者让我们看到,他们同时有能力来支撑起这个框架,他们的笔力完全可以让这个框架在极富推理性逻辑性的基础上,奉上一个非常丰满的故事。

与《X之悲剧》有些不同,《Y之悲剧》走的不是这种堂堂正正、洪钟大吕的路子。我很难用“天才、创意”之类的词汇来形容《X》,因为它并没有给我那种“想落天外”的感觉,而是胜在大气、丰满和实力,胜在整体的完美感。而有一部分推理小说,则比较像是“灵光一闪”的产物,纵然不能在各个方面都臻于完美,却能给人一种“峰从何处飞来”的惊喜和极大意外,拼的不是综合实力,而是点子和创意。《罗杰疑案》便是这种小说的典型代表,愿意牺牲你多数时候的目不暇接和屏息凝气,换来你在那一瞬间的尖声惊叫和跌破眼镜。《Y之悲剧》在一定程度上往这方面靠拢,相比《X之悲剧》在整体构思上的正统,它比较出奇制胜,怪招往往狠毒,诡奇的构思在先天上比起正正经经的起笔,自然就占得几分先机。

推理小说绝大多数时候当然都追求凶手意外性,不过《X之悲剧》的意外性来自于整个推理过程的自然发展,而《Y之悲剧》则是意外性为侧重,围绕那个惊人的结局来设计情节。于是我们看到,谈及《X》,多数赞赏它从头到尾完美的推理过程;谈及《Y》,则往往首先赞一声凶手够意外,接下来再探讨此一设置是否合情合理,这种情况在《罗杰疑案》身上同样发生。可贵的是,《Y之悲剧》没有把宝纯粹押在凶手的出奇之上,仍然有大段大段雷恩先生的推理秀以飨读者,譬如对凶手身高的推算,对凶手真正目标的推理,都不能不令人击节。所以就不难理解它为什么在吸引了更多偏好故事性的Fans的同时,依然能在推理性上博得足够多的叫好声。

当然,以奇绝制胜的创意,几乎必然伴随诸多商榷之声。为什么一定是那个人?我没有看到有人就《X之悲剧》问出这个问题,但对《Y之悲剧》则很是有些不同的声音,其中不乏相当有趣的真知灼见。这就好比解数学题,虽然繁复庞大,但是很纯正的题目,只能用正面攻打的方法,靠着坚实的功底来一步步解答;而当题目本身机巧多多的时候,往往就能激发不少机敏的思绪,做出多个解答来。《罗杰疑案》如此,《Y之悲剧》亦如是。只不过《Y》凭借与《X》同样强劲的奎因式逻辑,可以在大体上消解多数疑惑,而素以创意见长,并不完全追求无懈可击的克里斯蒂也乐得让一代代读者们不停地来做翻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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