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这么开头可不好啊。”薇拉在一扇窗子后面坐了下来,说道。
迈克尔很少听到她会体己地谈谈天气,因此有点惊讶。他把目光转向妻子。
“我倒希望今天天气能稍许好点。”
“为什么呢?”
“小丽塔·德雷珀呀,她是应当今天到的。”
迈克尔·诺韦洛摇摇头。
“可不是吗,但你弟弟却不在。所以我看不出这件事会改变什么。对了,他人呢?”
“不知道,亲爱的。你很清楚,他自鳏居以后便养成了习惯,会接连好几天不见人影。他就是这么个脾气,随他的便吧。”
“有朝一日,他再也不会回来啰……”
“别这么说,迈克尔,求求你!”
“然而这并非不可能。每当我想到他继承下来的那整整一笔钱,还一直犹犹豫豫不肯交给我来让它生财,真蠢!肌肉发达,不错; 脑瓜呢,不行!”
“要耐心,亲爱的……”
“耐心?”他大声说着,将摊在膝上的报纸扔到沙发上,“要知道,我的耐心快到头了!从他和我们说起要立愚蠢的遗嘱这件事后,更其如此。只要想到这份遗产的总数就让我难受!还有,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个男人要把遗产传给他,传给了他呢……”
“你为这事发牢骚吗?你很清楚,要是没有这笔遗产,妈妈恐怕已经把这个宅子卖掉了,而我们……只有上帝才晓得我们此刻会在哪里!”
“这依然解释不了事情的原委。”
“罗伊·拉塞尔是家里的一位朋友。他没有子女,因此想到自己特别钟爱的什么人也是很自然的事。”
“那为什么想到的不是你呢?”
“赫拉克勒斯一直是家里的心肝宝贝呀。”
薇拉说这些话时语气不喜不怒,像是仅仅说明一个事实而已。她对自己的弟弟曾经有过些许的妒忌,但很少表露出来。家里这种情况她早已习惯了---赫拉克勒斯最小,因而得到疼爱。她同样很喜欢罗伊·拉塞尔,那是她父亲在上海时认识的朋友。此人相貌英俊,个子高大,一头金发,很能给人以好感。他英气逼人,竟至他在中国时,麾下的一些士兵都将其视若神明。这么说或许有点夸张,但事实是人人都欣赏他的魅力。他是一位贵族的独生子,然而他很早就放弃了去过一种也许会很安逸的生活,而是参军入伍做了一名普通士兵。这大概是出于他渴望旅行和冒险之故吧。理查森太太年轻时就认识了他,但后来完全忘了。直到有一天,她丈夫、已故的约翰·理查森上校从上海回来,和她提起了这个人,还说这个人在中国已成了他最好的朋友。有几年时间,上校休假时总有拉塞尔做伴。他对朋友的这个家庭、对他的子女,尤其是对刚刚出世的小赫拉克勒斯显得非常喜爱。上校退休后,他的到访一年年稀疏下来。后来有一天,大家获悉他去世了,因为他染上了侨居所在地的一种疾病。那是一九〇六年,是在理查森上校悲惨死去的前一年。但最让人意外的,显然是他决定把赫拉克勒斯当做他唯一的继承人。罗伊·拉塞尔此前不久刚继承其父的遗产,因此变得十分富有。他的确有些远房堂表兄弟,但他却选择了朋友的儿子来接受全部财产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