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自己的大乐趣就在于思想,正如我相信我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那么,我对自己的写作又抱有一种怎样的态度呢?
李慎之说“二十世纪是鲁迅的世纪,二十一世纪是胡适的世纪”,对此我是非常认同的。以我的理解,二十世纪是一个革命的世纪,流血的世纪;而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改良的世纪,流汗的世纪。这一判断同样影响到我的写作态度。我从来不想将自己的文字变成一种革命性的文字,也不奢望哪篇文章对改良社会有个立竿见影、马到功成的效果。
我写评论,这首先是一种思考与表达方式,久而久之甚至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状态。一个真正热爱写作的人,未必会去信仰什么宗教,但他会将自己每天的写作当作一种关乎良心的祷告。既然不希望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过尽你的有生之年,又何必奢求一言兴邦,改天换地?
有人说,鲁迅是杂文,胡适是评论;鲁迅是酒,胡适是水。酒让人看到真性情,也看到癫狂,唯有水,才是日常所需,是真生活。在平常的写作中,不管实际上做得如何,在心底里我是偏向胡适的。所以,如果有人说,“培云,你的文章让我想起了鲁迅”,这样的时候,也许他是在开玩笑,也许是在赞扬我,但是说实话我会因此非常不安,如芒刺在背。我会想到鲁迅的“一个也不宽恕”,想到胡适的“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想到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由此反思自己活得是不是不够宽厚,写作是不是过于凌厉。
我承认,我更喜欢胡适的那份安宁豁朗、乐观宽容以及“我从山中来,带来兰花草”的烂漫与纯朴。无论在什么样的困境之中,人生都是要保持一些风度的。在苦难与阳光之间,我更愿意看到阳光的一面、积极的一面,看到万物生长,而不是百花凋零,独自叹息。我希望自己目光明亮,明辨是非,但也知道每个人,由着一个渐次开放的环境,都在向着好的方向走。我不憎恨,我的心中没有敌人。
以独立之志,做合群之事,以思想与良心去担当。遥想胡适先生当年,不仅挨了鲁迅的骂,挨学生(毛泽东)的批。1928年,由于写《人权与约法》,还坐过国民党的几天牢。据说,若不是《纽约时报》参与营救,还险些被判了死刑。胡适的一生会因为同情而让步,却从未屈服过。他是思想之军,而非暴力之军。
大概是2003年前后,我在法国的电视台上无意间看到一则歌舞剧的片花。雄浑的音乐、宏大的场面让我激动不已。歌舞剧的名字是《斯巴达克思》,我印象最深、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其中一句歌词“Je reviendrai,je serai des millions”。为此,我还特别将它译成了很上口的八个字——“我将归来,万马千军”。这样的雄心壮志,是很适合一个远赴他国求学的游子的。即使是一个奴隶,也会觉得自己未来可期。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学业较忙,未能亲临演出现场。而在我离开巴黎时,想买张碟已是难上加难。其后几年间,每次返回巴黎时,不忘在音像店里翻箱倒柜,但都一无所获。谢天谢地,在2010年的秋天,我突发奇想,竟然在国内的网站上买到了。
我从来没想过要到国外定居,我注定要回到中国,我犁铧一般的笔尖注定是要落在这片土地上。区别在于,虽然我希望自己带领万马千军归来,但是我的理解和舞台剧里的斯巴达克思不同。其一,我所期望的万马千军,是思想之军,而非暴力之军。其二,我所期望带领的,不是纵横沙场的万马千军,而是我孤身一人。我不会像芮成钢那样做急于“代表中国,代表亚洲,代表世界”的“三表人材”,我只想做“一表人材”,只代表我自己,靠着自己的经验与理性发言,不强迫任何人。
而且,我分明看到,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那些能够带领万马千军的人,未必能带领好自己。关于这一点,看看当年袁世凯的凄凉晚景就知道了。另一句广为人知的话是,打得了江山,却丢掉了自己。一个以思考为业的人,当以独立思考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没有比带领好自己更重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