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星期三 阴转多云(4)

不开玩笑,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当初我的确想和末末报同样志愿来着,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还是被父母逼着改了志愿。

父亲说:“儿子,我们始终觉得你就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母亲说:“儿子,你以后不是当医生就是当律师。”

……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父母就是初恋杀手!无数无数少男少女美好的初恋,就是毁在双方父母手中的!

言归正传。

末末这么说,其实挺让我伤心的,因为当初我和她分手,没有真正的直接责任人,都是距离惹的祸。上大学开始,真的就没有和末末联系过了。倒不是没有动过心思,但不知道怎么才能联系得上,又不能往她家里打电话问,其实有那么一段时间,还真的是很想末末。想她的原因很简单,也很龌龊,就是我一直在后悔和懊恼,没有真的和末末进行负数距离的接触,从而导致,我带着处男之躯,走进了大学校园。

其实爱情就是一所大学,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要在这里学会很多东西,但一般来说,学生一毕业,肯定回头骂母校不是东西!

说真的,我越来越后悔当初明明有机会,却没有把她拿下!毫无疑问,如果早在高中时期我已经和末末有过肌肤之亲,哪儿还会像现在?被末末这么牵着脖子走!

其实当初,有不止一次机会可以让我和末末彼此失身给对方,真懊悔当时怎么就这么慈善、这么神父心肠呢!

对了,忽然想起来,导致我当初如圣人一般,没有玷污末末纯洁的缘由,只有一个字――疼。

那是一个周末,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周末。

那晚我们散步,吃小摊,在我的极力劝说下,末末也喝了一点点酒。酒足饭饱,末末说找个地方歇歇,我说那去我们宿舍吧,周末没人。

末末有些抵触,有些犹豫,并且很严肃地和我说不许打坏主意,我满口答应,指天踩地地发誓,末末这才答应下来。

古人云:桃花绽放时,灯火阑珊处,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在我宿舍的一片黑暗中,很长时间的接吻,让我感叹自己从来没这么幸福过,实话说,以前自己没敢幻想过在这种环境下和这样漂亮的女孩在一起。我当时冲动地想,就单单冲这幸福的感觉,为这样的女孩上刀山下火海都……再考虑考虑。

我和末末慢慢松开了嘴,深情对望,我的眼神如火一般燃烧,末末的目光如水一样荡漾。这似乎预示了,接下来必将是一个火蒸发水,抑或水浇熄火的夜晚。

我看着末末,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但是我克制着,还在努力地营造更佳的气氛,早在我刚开始明白男女之事的时候,我就不止一次地想过,自己以后要非常努力地赚钱,然后娶一个最漂亮的女孩当老婆,然后在洞房花烛夜的当晚,给自己一个最完美、最浪漫、最有意义的初夜。只不过现在,洞房花烛夜是等不到了,但我依然相信,可以留给自己的失身之夜的回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按理说,这本来应该是一个非常浪漫,非常值得当事人回味,甚至是非常有早期性教育意义的一晚,但是却因为男女双方都是第一次,没有任何经验而导致整个过程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我记得我当时在黑暗之中,喘着粗气,还问了她一句:“怎么了?躲什么?害怕?”

末末蚊子一样的声音回我:“烫。”

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而且,在今后的日日夜夜中,在后来的几次与女性的亲密接触中,再也没有听过这个字眼。这种对男性之物精辟的总结和论断,从此绝迹于江湖。

接着就是两声惨叫。末末一声,我一声。

末末叫的还算合理,也比较含蓄,我叫的很失态,因为毫无精神准备。我哪知道,男人第一次也这么疼?那感觉……就好像手指头伸进铅笔刀里,突然被刀片剥了一层皮一样,疼出我一身冷汗!剧烈的疼痛和沉重的打击,让我和末末几乎同时分开,隔着半米左右的距离坐在床上,在黑暗中互相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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