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干部 第一部分(1)

那时候人们视线里的刘克服很平常,砂粒一般沉落于湖洼地。他从县城地势最低的地方向天上张望,感觉一定格外遥远。世事自有玄机,命运难以捉摸,没有人可以先知先觉,没有谁知道刘克服的低地生涯会跟一起意外有所牵扯。

意外是一起事故,发生于湖内乡山前村,涉及一个农家小男孩。小男孩小名阿福,时年六岁。事发那天下午,阿福跟几个年岁更小的孩子在村外山坡上玩耍,带着两条狗。他们去的那片山坡种有若干果树,是龙眼树,种下不几年,还没长高。时令不到,果实尚未长成,果树上挂的小果个个生涩,有如一粒粒青纽扣。小男孩发现了一件怪事:满杈青纽扣中竟有一粒大红果,圆润饱满,红艳艳亮闪闪,在风中招摇。小男孩很好奇,很兴奋,当即脱了鞋子,光着脚上树。那棵树不高,树干也不粗,小男孩踩着树干上的节眼疙瘩,一忽儿就上到树杈,他用双腿盘紧树干,探身,拿双手抓住树杈上的大红果往下揪,东西揪下来那一刻轰隆一声巨响,果子在他手中猛烈爆炸,巨大的声响吓得树下两条狗狂奔逃命,尖声惊吠,有如天塌地陷,时小男孩已经直挺挺从树上掉下来,血肉模糊。

事后判断,幸好小男孩当时用的是双手,头部前方被有效阻挡,爆炸冲击力略有消减,因此双掌炸烂了,满头满脸又是血又是肉,斑斑片片有如一个血葫芦,却没有致命伤,送医院涂了一脸药水,包了一头纱布有如伤兵,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但是他的两手没了。医生锯掉了小男孩两上肢各半截小臂,让他从此只剩两根肉棍子在两个袖筒里晃荡。小男孩手臂断处长出了两坨肉疙瘩,颜色发红,平滑柔软,怪异狰狞,让人触目惊心,不忍再看。

肇事的大红果原来不是果子,是俗称的“挂炮”。挂炮为此地一种民间非正式爆炸物品,类似于早年间抗日游击队手工制作,用于对付侵华日军的土造地雷。不同的是地雷埋于地下,以敌人为袭击目标,挂炮则悬于空间,以小野兽为对象。活动于这一带山林间的小野兽很多,它们大都身手敏捷,来去如风,个头较小,不易准确射杀或布网捕捉,格外让人垂涎三尺,因为其皮毛可以卖好价钱,且肉味鲜美。人们为捕杀这类小野兽想出了许多办法,挂炮为其中之一。把炸药装填进合适的小容器,安装极敏感的触发机关,做巧妙包装,涂以鲜艳颜色,弄得像个香喷喷的大果子,然后挂在树上,这就是挂炮。这种装置不为法律接受,却容易被小野兽接受,它们很轻易就被人忽悠了,它们上树觅食、休息,一看这玩意儿不错,拿嘴去咬,轰隆一炸,其小命及身上的肉和皮毛就另有归属。

这种挂炮除了迷惑小野兽,对小男孩也具有杀伤力。它眷顾的小男孩多在十岁以下,五岁以上,这个年龄段的乡间小男孩已经能够笨拙地抓着树木的枝杈,蹬着树干爬上一株小树。因为阅历不足,这些孩子还比较愚钝,不知道分辨真伪,容易为外包装的鲜艳颜色所迷惑,于是他们就惨遭暗算。

小男孩阿福穿上一件旧衬衫,家人把他的两个袖筒卷到肩膀下边,露出他断臂上触目惊心的两坨新肉,供过往者阅读。好端端一个男孩如此成为残人,日后如何生存立足?对小男孩本人和他的长辈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事情。他们要讨一个说法,小男孩的巨额医疗费和今后沉重的生活负担应当有人负责,制造并放置肇事挂炮的那个人难逃其咎。但是这个人却拒不承担罪责。他说自己的挂炮炸野兽不炸人,如果小男孩乖乖的跟那两条狗在地上玩,不去爬树摘果,他那两手该在哪里还在哪里,怎么会飞到天上去?为什么别人家的小孩十个指头一根不少,偏偏就是这个阿福血肉模糊?只能怪小孩自己贼皮,还臭傻,怪不得别人。这就像小孩下河溺死,只好怪他自己贪玩,哪里能去找那条河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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