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世初在他十一岁时缩手缩脚地走进了梦城一中。
校园太大了,大得这座学校本身就像是一座城市。尽管有父亲的一只大手牵着他,方世初仍然走得缩手缩脚。满校园蹦蹦跳跳的半大孩子,全是城里的,他这个乡下小子,就像偷偷摸摸混进来的。事实上也是这样,他能走进云梦市这所最好的中学,全省的重点,不是考进来的,是方友松出了一大笔钱给他买的一个座位。如果凭真本事考,他相信自己是考得上的。可是他连考的资格也没有。梦城一中只招城区学生,你先得有了非农业户口,然后再转进市区才能考。那时间户籍管理极严,方友松虽说很有几个钱了,也无法把老婆孩子的户口弄到城里来。连他自己也是这样,每年给云梦市不知道上了多少税,造了多少房,建了多少条马路,但他的身份仍旧只是一个农民。即便到了今天,他早已转成了城市户口,人们也还是习惯称他为农民企业家。
方世初不知道父亲对此是怎么想的。方世初从自己走进这座城市的第一天就开始和这座城市奋战。他记得自己刚在父亲给自己买下的那个座位上坐下,就听见一个小姑娘尖着嗓子叫他:“乡巴佬!”一向胆小的方世初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一股勇气,他把头立刻扭了过去,用目光寻找到了那个刚才叫他的小姑娘,班长薛城。两人的目光在半途就对撞了一下。薛城才不怕他呢,薛城还眸子亮亮地问他怎么啦?他抓起桌上的墨水瓶就朝她桌上砸去,瓶子居然没破,溅出来的墨水劈头盖脸地溅得她浑身都是了。薛城如施了定身法似的不动了,但墨水却不只是溅在她一人身上,墨水溅得很多学生身上都有了。他们一拥而上,扑上来就揍方世初,薛城却大喊了一声:“都给我住手!”
他没想到薛城那么小一个丫头,却那么有号召力,那些凶巴巴的男生果然都住了手。薛城在瞬间完成了角色转换,成了他的保护者。但这却让方世初更加感到屈辱。这种保护本质上其实是更深刻的歧视。方世初在这里度过了充满屈辱和歧视的六年,在心理和性格的发育上,这也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六年。城里人太势利,哪怕一个守门的破老头,对他也从来没有好脸色。每次走进这个校门,他都像个小偷,连别在胸口的那个耀眼的校徽,好像也是他偷来的。他穿的其实也是城里孩子的衣服,但不知那个守门的老头怎么就能一眼看出他是乡下人的种。他讨厌这个校园,但又很少走出过校门,那种审视的目光他实在受不了。下课后,课外活动时,没有城里孩子愿意跟他玩,他总是在一个角落里呆着。这满校园活蹦乱跳的孩子中,他是一个怪物。有一句话深深地刺伤了他。一次,他穿着刚买的新衣服走进教室,跟他同桌的那小子竟然说,一个乡巴佬,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还敢穿名牌!
这句话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中国虽然没有种族歧视,却充满了比种族歧视更广泛更酷烈的各种歧视。方世初在澳大利亚生活了几年才知道,黑人和别的什么有色人种在国民待遇上和白种人并没有多大的差别,而且黑人似乎还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优越感。他常常在街上看见成群的黑人吊儿郎当地操着啤酒瓶故意去挑衅白人,白人也只能忍气吞声,怕背上种族歧视的恶名。白人的处境有点类似中国那些被女人骑在头上的男人,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拿着菜刀追得满街乱跑,这个男人却不能还手,你一还手就是暴力了,就涉嫌侵犯了妇女儿童保护法。但在城市里做苦力的乡下农民,在遭遇了真正的歧视之后,却没有谁来保护他们,没有谁来为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似乎是天生的贱民阶层。农民在城里干的都是啥活啊,钻下水道,爬烟囱子,掏公共厕所里的大粪,运堆在城市各个角落里的垃圾;女的当保姆,卖小菜,这些事没有哪个城里人愿意干,可城里人偏说农民抢了他们的饭碗,好像只有城里人才配端饭碗,铁饭碗金饭碗,天生就该由他们端,乡下人就只配用土钵子装饭。一辆单车被盗了,满城的人就会把农民工诅咒上几天。连看公共厕所的,看见一个乡下打扮的人拎着裤子急匆匆地跑过来了,也要把他们往外推,似乎城里人拉的屎也要比农民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