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大院》第三章(12)

自己的长处是脑子好使,善于思考问题,容易抓住问题的实质,干谋士最适合自己的个性。缺点是体懒,不够勤快。这个缺点,从小张青云就知道,受了爷爷多少指责,他也说不清了。但他就是不改变,为什么?张青云觉得,懒人自有懒人的活法,勤快并非永远正确,懒惰并非完全错误。我们人类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受苦的,而是为了享受生活。再说了,正是因为世界上有像张青云这样千千万万个懒人,不想掏力气干活,才发明了汽车、洗衣机、遥控器、机器人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简直可以说是懒人在创造世界!

我们虽然提倡中庸,张青云觉得,我们中国人一贯爱走极端,忽左忽右,做什么都把握不好火候,做得过分,从来不想一想,这样做值得不值得,是不是无端地浪费自己的生命!

在农村时,张青云知道自己的爷爷最勤劳,是个农村的强人,什么事情都不服输,十八岁就当家作主,领导一个几十口人的大家族,上有父母、哥嫂,下有一大帮侄子、侄女,就看他一个人捂来捂去。

他认为自己年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什么事都少不了他,争强好胜,结果年纪轻轻,就累得浑身是病,大出血几次,三十多岁就差一点死了。

他平生最大的特点是勤快,像个永动机一样,天一明就起床,不累得不能动了,决不歇着,在他心里,歇着就是犯罪,就是不孝,就是败家子!

他不歇着,更看不得别人歇着,尤其是自己的子孙。在他眼里,好睡懒觉的就是大逆不道,就是对他权威的最大冒犯,他看到这样的人,眼睛就气得通红,恨不得把他吃了。张青云在爷爷眼里,绝对是异类,是不可饶恕的败家子!

张青云觉得,爷爷是个可怜的人,他的一生生命质量低得可怜,他完全是受罪来了,有些罪是生活强加的,那没办法;但有些罪完全是他自找的,怨不得别人。说到底,他是被这种永远勤劳的观念害的,不知不觉中,成了错误思想的牺牲品。

后来读书多了,思考的问题多了,张青云才反思明白,这种鼓励全民勤劳的做法一旦做到过分的程度,也是对人类的一大戕害。别的不说,其他国家的人民对此就很不满,视为怪物,不符合国际通行的惯例。

西方人信奉基督教,《圣经》里面说,上帝创造人类和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用了六天时间,第七天上帝累了,他要休息了,所以有了星期天。星期天就是为了让人类在工作之余,不要忘了休息。一个永远不知道休息的人,身体很可能不会好,他戕害自己的身体,也就是对上帝最大的亵渎!

我们的同胞在国内勤劳惯了,一旦出了国,也把这种优良的传统美德带到了国外去,发扬光大。开商店的,一天到晚开门营业,从来没有节假日,不会度假,不会休息,不像当地人开的商店,一到时间就关门打烊,该休息休息,该度假度假。

看来没有节制的勤劳绝对不是聪明之举,不能为了勤劳而勤劳,把勤劳当成人生的目的。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张青云觉得,我们国家这么多人勤勤恳恳,许多人恨不得把自己变成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但结果只创造了那么一点可怜的社会财富,是日本那个弹丸小国的几分之一,为什么没有人思考这个问题?

原因当然有很多,比如生产力不发达、技术落后,等等等等,但有一条,张青云认为,我们肯定做了许多无事生非的事,做了许多根本就不该做的事,浪费了太多的资源。许多人力、物力、财力被无端地消耗掉了,我们还自以为很忙,很有成就感,很有价值,自得其乐,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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