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伟啊,人吧,尽量别惹事,但惹了事就别怕事。”费四说。费四那抓过刀刃的手还在不断往外渗血。
“都别说了,该回家的回家。一人一条命,谁怕谁呢?呵呵。”赵红兵说话总是那么和和气气,无论发生什么事儿都很平静,很少看见他激动。相信很多混过社会的朋友都能感觉到,一个由朋友构成的小团伙,如果总在街头惹事却一直不怎么吃亏,那么这个团伙就一定具备以下几类人:
1.爱挑事儿的人。有些人无论加入哪个团伙,那么这个团伙打架就格外多,因为这类人特能滋事。赵红兵团伙中就有三个这样的人:小北京、张岳和费四。小北京是嘴损,张岳和费四是脾气暴躁。比如在体育广场看花灯的时候,如果小北京不站出来骂那几句的话,那么以赵红兵的性格也就算了,但是由于小北京的存在就演变成了一场群殴。
2.喜欢先动手的人。先动手的总能在气势上和战术上占有一些先机,被动还手的多数要吃亏。可以说赵红兵的这个团伙,除了赵红兵和孙大伟,其他人都喜欢先动手。
3.打架不要命,无论对方有多少人都敢打的人。如果说打架时胆子最大,从不怕对方人多的话,那么除了孙大伟以外基本上都有这胆子。尤其是赵红兵、张岳、小北京三个人,就算是对方千军万马冲过来,他们也能大气不喘、手不哆嗦地迎头而上。二狗记得上高中时看过一部《古惑仔》,其中有一部结尾的时候,男主角陈浩南说:“是不是要比人多啊?”然后一声口哨,从四面八方冲出来数百人。对方看到这数百人就怕了,服软了。事实上,真正的狠角绝对不怕人多,对方人越多他就越兴奋。但这样的狠角毕竟是少数。
4.有实战经验的高手。练过功夫的人,反应速度、出手力度与精确度,和普通人绝对不同。赵红兵、李四和小北京三个退伍侦察兵在之后的无数次斗殴中,几乎从来没被人抓住过头发、领口、手腕等,这不得不归结于他们出色的身手。而且他们在打架时显然手下留情,在部队里他们练的可都是一击毙命。
5.能谈判的人。上世纪 80年代,当地的流氓通常很少打完一架就完事,而且很少有人主动报官。通常情况下要打三五次乃至更多次,直到一方伤残惨重开始服软,然后再谈和。谈和的结果通常是:输的一方拿点医药费,然后把输的一方中的主要肇事人抓出来扇两个耳光,打完、谈完以后就是朋友。这边的谈判专家就是孙大伟,这是他的爱好。尤其是,他总代表胜利的一方去谈判,怎一个“爽”字了得。
二狗认为,如果哪个团伙拥有以上五类人,那么这个团伙想不在上世纪80年代成名都难。而赵红兵团伙拥有的,是以上五类人里的极品。
虽然跟二虎大干了一架,但毕竟在这八个人中有三个人还有公职,还得正经八百地上班,二虎他们那群职业流氓可没法比。从那以后,只要是晚上出去,这几个人从来都在一起,极少有人单独行动,因为怕二虎复仇;而且他们也不敢去东边,怕被二虎他们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