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瞭望塔》: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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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找到一家理发馆,剪掉头发,然后买了件新衣服,换上,对着镜子自言自语:“上帝,这个帅小伙我好像十年前见过。”便大摇大摆直奔昨天那家面馆。那个女孩还在门口,见莫里森进来,微笑着迎了上去,“你好,今天就你一个人?你的朋友没有跟你来?”

莫里森一愣,心想,这女孩居然一眼认出他了,他略显紧张。不过他转念一想,看来昨天这女孩一定很注意他。

“你想吃点什么?”

“昨天的那种面。”

没一会儿,面端了上来,女孩递给莫里森一双筷子。莫里森接过筷子,在手里摆弄了半天,他尝试用筷子把面夹起来,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一手一根筷子小心翼翼把面挑了起来,很费劲地送到嘴里。女孩在一旁看着,忍不住笑了。

“可以帮帮忙吗?”莫里森放下筷子,“这东西我不太会用,你能教我吗?”

女孩拿起另一双筷子,坐在莫里森旁边,给他比画着,莫里森拿起筷子,模仿着女孩的动作,但是他的手指关节很僵硬,再次去夹起碗中面条的尝试又失败了。

女孩乐得前仰后合,大概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有人不会用筷子。

莫里森憋得满脸通红,这么简单的操作,他居然不会。他看着女孩用白皙纤细的手指灵巧地摆弄着筷子,觉得女孩更美了。他不时用眼角偷偷瞟一眼女孩,女孩很投入,好像她应该有责任教会莫里森用筷子。后来女孩干脆把莫里森的手抓住,手把手地教莫里森,莫里森有种触电的感觉,如果换个人,他会顺势把女孩搂到怀里。但在这个女孩面前,他只想去感受肌肤之间的摩擦和体温给他带来的那细微的美好。但女孩突然说出的一句话让莫里森冒出一身冷汗。

“你是一个音乐家,为什么手指这么僵硬?”这句话立刻让莫里森从逐渐升起的幸福感中退了出来,头上像突然被敲了一下。他愣愣地看着女孩,“为什么会认为我是一个音乐家?”

“昨天那个戴眼镜的人说了你们是摇滚歌星,你是一支叫做‘大门’乐队的歌手,我们饭馆出门往左的路口角落有一家唱片店,橱窗里放的就是你们的唱片,那上面有你,昨天你一进来我就认出来了。”  当女孩说完这番话,莫里森从紧张中缓和过来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以这种方式接触知道自己的女孩。在过去,但凡女孩见到他,都是那种崇拜的眼神,眼里流露出的都是欲望,并且也让他充满欲望,那种欲望的交流已经让他习以为常。这次,他感触到的是一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纯真,即使在初恋的时候,也没有过这样的感觉,甚至他不愿再去想像他曾经在瞬间对这个女孩产生的邪念,他觉得自己内心充满了龌龊。

“唱歌有意思吗?”

“当然,你可以把你心里想说的话写出来,唱出来,嗯,那是一种灵魂里的东西,如果你把灵魂释放得完美,别人就会喜欢你。”

“有人喜欢你吗?”

“有很多人。不过那一点也不重要。你喜欢唱歌吗?”提到唱歌,女孩的表情立刻丰富起来,“喜欢。但是,我唱不好。”

“这个很简单,我来教你。”

“真的?”

“真的,像你教我用筷子一样。”女孩激动地站了起来,鞠了一躬,“谢谢你。”

莫里森很开心,他抄起筷子,大口大口把碗里的面条吞了个精光。这顿饭让莫里森吃得太爽了。女孩一直看着莫里森,边看边笑。莫里森吃完抬头看着女孩,愣愣地问:“你笑什么?”

“你会用筷子了。”

“啊?哈哈,真的,我会了。”

“你一直在装傻,昨天就你会用筷子。”

“哦,今天我怎么忘了?”女孩并没有看出来莫里森使的小花招,以为他不过是想跟她开个玩笑。

“你知道筷子是谁发明的吗?”

“不是你们,是中国人。”

“是我们。”

“不是日本人。”

“我是中国人。”

“中国人?” “你们分不清中国人和日本人。”

“这么说我们吃的是中国菜了?”

“是的。”

“可怜的约翰,他一直以为是日本菜。”

“我有一个问题,你怎么教我唱歌呢?”

“有空我就会过来,你做的面条非常好吃。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邓丽君。”

“邓-丽-君。”莫里森念得非常拗口。

邓丽君笑了,“是不是中国人的名字你们念起来很困难?”

“很奇怪的发音。要不我给你起个英文名字?这样我就记住你了。”

邓丽君点点头。

“我想想。你叫Teresa吧。”

“你叫吉姆。”邓丽君温柔一笑。

“你知道我的名字?”

“那个戴眼镜的人是这么叫你的。”

这个女孩的聪慧纯真让莫里森的心里开始发酵,也让他一贯对付女孩的手法在她面前失灵了,这种感觉是他在过去试图有过但是没有出现过的,他的纯真是在恐惧和不安中失去的。后来,他用诗歌和音乐重新在心里书写了爱、情感、灵魂,这让他相信那些带着欲望喷薄而出的冲动可以解释一切,他走向了爱与诗的极端,他不顾一切去毁灭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升华,直到他遇到这个女孩,才发现在内心深处还有种他掩埋的情感,它慢慢释放出来,开始让他体验到从未有过的滋味。莫里森走在街上,沉浸在这种感觉之中,他想告诉另外几个家伙,他恋爱了。他想到了列侬跟他说的那些话,列侬也许是对的,过去的那种生活确实很糟糕。离开美国,那样的生活就不存在了,这时,他发现了另一个自己。就这样,莫里森没事就会来面馆,教邓丽君唱歌。但是他始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对邓丽君说,他很喜欢她。莫里森发现,在过去,他从来不用说出这样的话,现在,这个女孩让他变得有些谨慎和害羞。邓丽君很有灵性,很快就掌握了最基本的唱歌技巧。莫里森找来一把吉他,在饭馆打烊后,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和她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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