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捧落叶(2)

他费了不少功夫,用石头和混凝土修起一座比谷仓还高的筒仓,可始终也没腾出空来给它加上屋顶。他把牛奶、亚麻籽油、铁锈和牛血混在一起,用调成的涂料把谷仓和副屋刷成红色。在南边的田地上他种的是牧草,西边是玉米,因为西边的地比较湿,玉米种下去能长得快一些。在农场生涯的最后一个夏天,他甚至还从镇上雇了两个人帮忙。不过,秋天快到的时候却出了点事--究竟是什么事谁也不知道--他没到季节就早早地收了庄稼,拍卖掉牲口和农具,然后搬走了。前后也就是几个星期的事。

当时,约翰·索泰尔正在去北方的路上。要说买农庄,别说他没这个打算,连想都没想过。他把钓鱼装备放进那辆基塞尔老爷车,跟妻子玛丽说他得把一只小狗崽送给上次出门时认识的人。没错,这句话本身倒是实话。只不过有件事他没提:他口袋里还揣着一副备用的项圈。

那年春天,他们俩养的狗维莱特正逢发情期。维莱特是条好狗,就是性子有点野。她在篱笆底下刨了个洞,钻到街上找浪漫去了。结果,约翰和玛丽在后院里追着一窝七只小狗崽到处跑。他本可以把这些狗崽全送给陌生人,而且心下觉得恐怕也只能这样。可问题是,他喜欢这窝小家伙拱在自己身边。这种喜欢的感觉很朴素,却让他着迷。维莱特是他养的第一条狗,而维莱特生的这窝小家伙对从没和小狗崽待过的他来说也是头一回。它们汪汪直叫,啃他的鞋带,还盯着他的眼睛看。到了晚上,他常会坐在房子后面的草地上听唱片,边教小狗学一些转眼就忘的古怪小把戏,边和玛丽说话。他俩是新婚夫妇--或者说结婚还不算久。两个人常常在草地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那是约翰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在这样的夜晚,他觉得自己和某种古老而又重要的东西联系了起来,虽说他说不出那东西叫什么。

不过,想到维莱特的小家伙可能会被哪个陌生人不当回事,这念头他可不喜欢。最好的方案就是能把一窝小狗都送到附近的人们家里,这样他可以关注它们,看着它们长大,即便是隔着一段距离。当然,有五六个孩子想要狗,他们住的不远,走路就能到。要是他过一阵子说想来想看看自己的小狗,人家可能会觉得有点奇怪,不过也不会介意。

后来,他和一个好朋友北上去了希华默根。去那儿得开车走很长时间,不过为了钓鱼还是值得的。另外,反沙龙联盟还没有渗透进北方的森林,看样子也不太可能渗透进来。于是,希华默根这地方就更可喜了。他们在梅伦的溪谷酒吧稍事休息,点了啤酒,正说话的时候有个男子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条狗。那是条大狗,灰白色的皮毛上有棕色的斑点,看样子像是雪橇犬和牧羊犬之类的杂交,胸部很厚实,神情威严,走起路来轻快而有风度。酒吧里的每个人好像都认识这条狗,它小跑着在屋里转了一圈,向酒客们打招呼。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