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者蔡斯在《热兵器在1700年以前的发展史》(Firearms:AGlobalHistoryto1700)一书里,对热兵器的发展有非常独到的见解。蔡斯指出,早期的枪炮最适合步兵作战和攻克城堡之用,这些热兵器用来对付草原和沙漠游牧民族的骑兵却功效不大3。
15、16世纪的火绳枪(在中国又称“鸟铳”)需要差不多一分钟时间才能发射一发子弹,但一个熟练的弓箭手却能够在一分钟内能发射5~6支箭。火绳枪没有弓箭那么准确,不能在雨天使用,也不能在马背上装填弹药,因此英国人迟至16世纪后期还不能肯定火绳枪是否比长弓更优越。但火绳枪也有它的长处。训练一个火绳枪手只需要7天,而训练一个弓箭手却需要数年时间,火绳枪也因此更适合缺乏操练的盗寇之用;此外,火绳枪还能够射穿较厚的盔甲。
15世纪的大炮,不论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都非常笨重、不可靠、欠准绳、极难搬运和移动,并且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装上炮弹,因此它们只能用来轰击固定的大型目标。在那段时期,大炮最适合的用途是摧毁敌人的城堡或轰击被包围的敌军。另外,大炮亦适合在战船上使用,因为可以利用战船来搬运大炮,以及借助船身的移动来改变大炮的射击方向。
很明显,早期的热兵器在空旷辽阔的草原大漠上进行的战争中不容易发挥作用。火绳枪不能在马背上装填弹药,又欠准绳,因而对付游牧民族轻骑的作用有限;游牧民族士兵穿薄盔甲,火绳枪能射穿厚盔甲的优点起不了作用;草原大漠没有城池或堡垒,除非游牧民族的骑兵已被包围,否则大炮亦无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