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海禁”和西方“海禁”的分别(3)

综合上述论点,明清利用武力向海外扩张不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所得到的益处亦不及付出的代价。因此,明清依赖官方和私人贸易来换取东南亚的物产,其实是明智的选择。明清政府该做而没有做的,是用武力保护出洋贸易者,不让他们在海外受迫害。但怎样分辨谁是合法海商,谁是海盗、走私商或叛国贼,又是一个难题。

只有到了19世纪,中国人口超越3亿,国内土地资源严重不足92(从工业革命之前的角度来看),向海外扩张才符合经济效益。但是在那时,欧洲人已经捷足先登,而清朝的国力也大不如前。

最后,我们要谈谈清朝对洋商、华商之间的贸易的规管,特别是广州行商制度。清政府设立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洋人。这个制度曾受到过很多批评,但近期已有学者对它的利弊重新评估93,我们或许可以从其他亚洲国家在18世纪、19世纪的经历得到一些启示。

印度的莫卧儿帝国对外贸的管制远比中国少得多,对外国商人的监控也非常松懈。牛津大学约翰?达尔文(JohnDarwin)教授在《帖木儿之后》(AfterTamerlane)一书里指出94,英商在印度无须面对一个对洋人存有戒心的政府官僚体制,他们的活动范围没有被局限于一个港口内,他们与印度人的交往很少受到限制。因此,他们更容易刺探莫卧儿帝国的虚实,也更了解莫卧儿帝国的实情。英商可以借助历史悠久的印度钱庄体系和信用制度,灵活周转他们亚洲贸易的收入,在印度慢慢扩大他们的影响力,静候时机。同时,英商亦可以控制欠他们债款,或因其他原因依附英国人的印度商人和地方势力。其中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印度东南部卡纳提省的总督。这位总督因为欠下英商巨债而被迫对英国人唯命是从,他所推行的政策都是英商利益至上的95。相反,英商在中国只可以在广州活动,而广州的行商和官僚向洋商借钱是违法的96。

莫卧儿帝国在18世纪失去控制全国的能力以后,英国人的机会终于来了。他们这时面对的是一些需要依赖外贸作为收入来源的半独立地方政权。英国人利用依附他们的贵族权臣推翻与英商敌对的政权,或拉拢一个地方政权对付另一个地方政权,或采用经济、贸易制裁手段迫使这些政权就范,逐步扩大英国在印度的势力范围。

1756~1757年,印度最富庶的省份孟加拉邦与英商作对,英国人因此扶持一位依附英商的当地将领,驱逐孟加拉邦的总督,在该省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控制了孟加拉邦的财政收入,这是英国人入主印度的开端97。18世纪后期,印度南部的一代枭雄――迈索尔土邦苏丹王蒂普骁勇善战,成为英国人的劲敌。英国人拉拢邻近的地方政权(包括上述的卡纳提省总督),共同对付蒂普,终于把他消灭,成功控制了南印度98。其余印度中部和北部的地方势力,同样被英国人用类似的方法逐一消灭或降服。这样,英国人在不足一个世纪之内,便征服了整个印度次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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