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大君,吕氏帕苏尔家的主人吕嵩,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白眼鹰”,就是因为这块白翳,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厉。
大君已经五十岁,但仍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重剑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武士,曾经以这柄重剑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一个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北都城里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前日斥候送来飞报,出征的九王吕豹隐将在今日凯旋,大君带着贵族们一直迎候到城门外。
“父亲,要过午了,九王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铁由策马贴近父亲,“铁线河距离这里九百多里,九王带着虎豹骑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君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么委顿在马鞍上,要么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君摇了摇头:“九王是我们青阳的神弓,箭无虚发。我见过他带兵十几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
铁由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么。
“鬼天气,狗都晒脱皮。九王敢让父亲这么等,胆子未免太大了。”铁由低声嘟哝起来。
迎候九王凯旋的盛典,贵族们都穿得极其庄重,全身的汗闷在衣甲里透不出去。铁由一身重铠,披着织锦的大氅,现在龇牙咧嘴,恨不得把皮都扒掉。
马后一个伴当凑了上来:“大君和大汗王们都候在那里,二王子可别抱怨,给人听见了……”
伴当递了个眼神,铁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紧跟在父亲身侧的年轻武士昂然端坐在战马上,与父亲并肩眺望远方。他一身重锦的战袍,嵌银的明光重铠,虽然威风,可是这么热的天气绝不好过。可是那个武士挺拔得像一杆长枪,目光凝在远处,一动不动。
那是大君的三子旭达罕。
“硬撑!”铁由冷笑,“还不是要讨好父亲。再怎么讨好也是个朔北血的贱种,大哥可是已经跟着九王出征了,立的是战功!还想跟大哥争位,妄想!”
一旁传来了冷冷的哼声:“废物就不要多话,小心皮被晒脱!”
“你骂谁?”铁由低吼。
“谁抱怨就骂谁。”黑马上的少年把目光斜过来,带着挑衅的神情。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剽悍得像只小豹子,虽然领巾都被汗浸透了,却一声也不吭,只是拉开半边衣襟裸了右臂散热。那只暴露出来的手臂筋肉虬结着,异常的健硕,手指勾着马鞍皮鞘里的一柄重刀,随着他一拉一合,刀锋反射的刺眼阳光直射到铁由脸上。
“小崽子!你想怎么样?”铁由直指着少年。
伴当急忙把铁由的手按下,压低了声音:“二王子,不是发怒的时候,四王子这是故意跟你惹事,别在大君面前中了他的圈套。”
黑马上的少年是四王子贵木。大王子比莫干和二王子铁由是一个母亲生的,旭达罕和贵木却是第二位大阏氏生的,四个兄弟之间根本没有和睦可言。比莫干和旭达罕都跟着父亲办事,主掌政务,可是出出入入都不在一起,各自都有一拨贵族支持。
阿摩敕看着王子们之间的一幕,摇了摇头,心里有点隐忧。
北都城里的贵族,要不投靠大王子,要不投靠三王子,否则势孤力单,北都城虽然大,也未必能找到容身的地方。只有这个大合萨,谁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他的身份或许比大汗王们都尊贵,绝不少人拉拢。大王子比莫干带了好马请他去郊猎,他欣欣然地就去了,郊猎后烤上鹿肉痛饮美酒,看女人们在帐前旋舞,比莫干就小心地提出请大合萨去他帐篷里参议政事。大合萨的胡子边挂着酒水,沉默地凝望身材妖娆的女人们,手持一条鹿腿,很久才回过神来:“我就想还能跟大王子出猎、吃鹿肉,喝大王子带来的好酒。下次大王子换几个更漂亮的女人来跳舞吧!”
那一刻阿摩敕就坐在一边,看见大王子的笑容僵在脸上,半天才恢复过来,呵呵地赔笑了几声。
三王子旭达罕内敛得多,很少亲自来合萨的帐篷里拜访。不过隔上几个月,旭达罕总是会派人送上东陆流入的礼物,有时候是观天的墨玉海镜,有时候则是一卷星相经卷,大合萨帐篷里现在还留着一面刻有混天星图的银盘,是旭达罕高价从东陆客商手中买下的,据说是数百年前胤朝钦天监的古物。合萨分明很喜欢旭达罕送来的礼物,每次都如数收下。不过连续三年,他竟然没有去三王子的帐篷回拜过一次。
阿摩敕年纪小,也明白这里面的用意,小心地提醒老师说三王子这是对老师您有所期待啊。大合萨那时正坐在一堆旭达罕送来的精致玩意儿里,拿着片羔羊皮子擦擦这个,摸摸那个,一本正经地抬起头来说:“这可都是他自己要送给我的,我可没有答应过什么。”
大君一年一年地老了,总有一个王子会成为新的大君,难道大合萨就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想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