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大楼里的陌生人(17)

“可是,总监,应该要原谅的是我呀,我是一个贼。”这阵哀鸣声不是表露了一点受虐狂的意味,一种天生是受害者的反常的自我诋毁吗?泰勒小姐轻快地说:

“你不是贼。你只偷过一次;这是完全不同的。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些小事使我们为自己感到羞耻,感到遗憾。你新近对于自己有了一些了解,知道你能做出一些什么事来,这个动摇了你的信心。现在你必须带着这个认识生活下去。我们只有学会了解和原谅自己才会开始去了解和原谅他人。你不会再偷了,我知道的,你也知道。但是你偷过一次了,你有偷的可能性。有了这个认识,将来你就不会过于地自我得意,自我满足。这就会使你比别人更为宽容,更能体谅人,你就能成为一个更好的护士。但是如果你继续沉溺于罪感,悔恨和痛苦之中那就会适得其反。这些隐伏的悔恨情绪也许会使你觉得心里好受一些,但它们无论是对你还是对他人都无帮助。”

女孩朝上看着他:“得让警察知道吗?”当然,这是一个问题。但可能只有一个答案。

“是的,你得告诉他们,就像你刚才告诉我的那样。但是我得先和警长谈一谈。他是这次从苏格兰场来的新侦探,我想他是一个聪明人,善于体谅他人。”

他是这样的一个人吗?她怎么能看得出来?第一次的见面如此短暂,仅仅只是双目一瞥,触了触手而已,那飞速而逝的印象仅仅只是使她聊感宽慰,觉得他是一个有威信有想象力的人,他也许能解开这两件神秘的死亡之谜,能把对无辜者同样也对有罪的人的伤害降到最低点。她本能地感觉到这一点。但是这个感觉是合乎理性的么?她相信达克尔斯讲的故事,她是有意让自己去相信的,但是一个警官,当面对众多的嫌疑对象,又没有其它看得清的动机时,这个故事会叫他如何去想呢?不错,动机是明摆在那里,那就是为了达克尔斯护士的将来,也为了她母亲的将来。达克尔斯的举动真是相当地古怪。佩尔斯死时她是所有学生中最为悲痛的,这是事实;但是她相当快地便使自己振作起来,这是大家都看见的。甚至在警察强势的追问下她仍能稳稳地守住自己的秘密。当时是什么突然使得她发生了崩溃,陷入到坦白和悔恨之中?仅仅只是因为见到法伦的尸体受到了惊吓吗?为什么法伦的死会造成这种决堤之势,如果她没有插手其中的话?

泰勒小姐又想起了佩尔斯这个人。人们对于每一个学生都很难做到真正的了解。如果从整体方面来看,佩尔斯的特征就是比较迟钝、谨慎,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由于在生活的其它方面,缺少习俗上的满足,她可能把护理工作当作一种补偿。通常每一个护士培训学校都有一个这类的人。当她们向学校提出申请时你很难拒绝她们,因为她们不只提供了合格的教育资格证书,还有行为端正的证明。她们一般大体上来说不会成为一个坏护士,这也就是她们很少成为出色的护士的原因。但是此刻她感到怀疑起来。如果说佩尔斯心中藏有这么一个不为人知的对权力的渴望,促使她利用这个孩子的过错和痛苦来作为喂养她自己灵魂的养料,那么她就远不是普通和无能之辈了。她简直就是一个危险的年青女人。

她把一切都很聪明地算计过了,等了一个星期直到她有理由相信那些钱已用完了,她让达克尔斯没得选择。于是那孩子便无法声明她是屈服于一时的冲动,但还是打算把钱归还的。即使达克尔斯决定去坦白,或许是向女总监坦白,那也必定得告诉哈泼护士;佩尔斯必定会使她做到这点。只有哈泼才能决定是否去起诉,说服她发发慈悲不要去起诉也许会凑效。要是不起作用呢?哈泼护士肯定会向她父亲和盘托出,女总监看不出罗纳德?哈泼(Ronald Harper)先生会有可能向任何动手拿他的钱的人发慈悲。泰勒小姐曾和他见过一面,那次见面时间虽短,却使她看了个明明白白。他在佩尔斯死了两天之后到医院来过一次,他是一个大个子,从外表看就是一个有钱的人,爱寻衅的人。他当时穿着一件毛皮镶边的摩托车上衣,上身显得很臃肿。没有作任何开场白,作任何解释,他就向着女总监发出一大通早就准备好了的激烈指责,仿佛她就是他修车铺里的一个小伙计。他不打算让他的姑娘和一个逍遥法外的杀人凶手在一个屋子里再多待一分钟了,不管是有警察还是没警察。首先来说这种护士培训真他妈的是一个蠢主意,现在它应该关门了。他的戴安娜不需要什么前程。她已经订婚了,不是吗?一个绝佳之配!是他合伙人的儿子。他们可以把婚礼提前,不必再等到夏天。在这期间戴安娜可以待在家里,在办公室里帮帮忙。他现在就要把她带走,他倒想看看有什么人敢来阻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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