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对卡斯卡特这种行为有什么想法?”
丹佛公爵:“我不知道,我简直太惊讶了。但是我想他肯定是事先知道了关于这封信的风声,知道了他的把戏已经被拆穿,无法继续伪装下去了。”
法官:“你对别人提到过这件事情吗?”
丹佛公爵:“没有,这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而且我想就算要说,最好也要等到早上再说。”
法官:“也就是说,你后来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是吗?”
丹佛公爵:“是的。我十分生气,所以也不想去找他回来。我想他很快就会改变主意的,因为夜里十分寒冷,而他只穿了就餐时穿的小礼服。”
法官:“然后你就安静地上床了,此后再也没看到死者?”
丹佛公爵:“是的,直到早上三点在花房门口踢到他的尸体。”
法官:“噢,好的。那能请问一下,你为什么在那个时间出门呢?”
丹佛公爵(犹豫了一下):“我睡得不好,起来出去走走。”
法官:“早上三点吗?”
丹佛公爵:“是的。”忽然停了下来,“你知道,我妻子不在。”(法庭后面有哄笑声和窃窃私语声)
法官:“请大家安静,安静。你的意思是,十月的晚上,在这个时候冒着倾盆大雨在花园中散步?”
丹佛公爵:“是的,只是走走。”(众人哄笑)
法官:“你是什么时候离开卧室的?”
丹佛公爵:“噢――噢――我想大概是在两点半的时候吧。”
法官:“你走哪条路出去的?”
丹佛公爵:“从花房门出去的。”
法官:“你出去的时候那儿还没有尸体,是吗?”
丹佛公爵:“噢,没有。”
法官:“或者你没有看到?”
丹佛公爵:“噢,老天,是的!我肯定是从上面迈过去了。”
法官:“你具体都去了什么地方?”
丹佛公爵(含含糊糊):“就是四处走走。”
法官:“你没有听到枪声?”
丹佛公爵:“没有。”
法官:“你到了离花房门口和灌木丛很远的地方?”
丹佛公爵:“呃――我走得有点儿远,或许因此没有听到枪声。但是枪声肯定是有的。”
法官:“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远吗?”
丹佛公爵:“我想我――噢,是的,完全有那么远。”
法官:“比四分之一英里还要远吗?”
丹佛公爵:“或许吧。天气很冷,所以我走得很快。”
法官:“朝着哪个方向走的?”
丹佛公爵(显而易见在犹豫):“绕到了房子的后面。朝着草地保龄球场的方向。”
法官:“草地保龄球场?”
丹佛公爵(显得很坚定):“是的。”
法官:“但是如果你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距离,那么你肯定已经走过了草地吧?”
丹佛公爵:“我――噢,是的――我想是这样的。是的,快要靠近沼地了。”
法官:“你能把弗里伯恩写的那封信拿出来给我们看一下吗?”
丹佛公爵:“噢,当然,如果我能找得到它的话。我想我把它放在我的口袋里了,但是在警察局的时候就已经找不到了。
法官:“你把它撕毁了吗?”
丹佛公爵:“不――我明明记得放在――噢,”――这时证人明显处于混乱状态,而且满脸通红――“我想起来了,我确实把它毁掉了。”
法官:“真是不幸。怎么会那样?”
丹佛公爵:“之前我是忘了,现在我记起来了。我觉得毁掉它可能会更好。”
法官:“或许你还保留着那个信封吧?”
证人摇了摇头。
法官:“也就是说,你现在无法向陪审团证明你收到过这封信,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