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该死的人贩子

元宵佳节,霍启(“祸起”,家人注意,以后起名,千万看好谐音)抱英莲观灯,把个孩子给活活弄丢了―――被人贩子抱跑了。

人贩子真不是好鸟,任何时代都不是好鸟。

甄士隐两口子活了半辈子,才养这么个女儿,给她勾画了多么美妙的蓝图啊,突然间就把个活孩子给弄丢了。那真是剜肉剜心的疼。睁眼合眼都是孩子在笑,孩子在哭,孩子在跳,孩子在跑,孩子银铃一般的声音叫爹叫娘。这孩子给弄走,吃什么?穿什么?饿不饿?冷不冷?会不会挨打受骂?卖给谁家?要是卖给个好人家还好,要是卖给个张飞李逵那样的黑煞神,唉呀我的女儿呀……

所以说,所有的人贩子,拐小孩的、拐妇女的,都该下地狱。

可是光谴责没有用,人贩子在那个时候蔚然成风,居然还分门别类:有拐来宝宝后即刻卖给无儿无女人家的,有拐来小姑娘后养到十几岁,再看情况而定的。长得漂亮了就好办,随随便便卖给谁家当妾都能挣一笔大钱。要是卖给青楼,那就更发财了。长得不漂亮也没关系,总有缺媳妇儿的穷人,卖上仨瓜俩枣儿的,顶多算个不赔不赚―――怎么能算不赔不赚呢?你以为他把人家小姑娘拐来之后,当王母娘娘供着吗?那是要给咱打杂做饭、捏腰捶背、洗衣裳打扫卫生的,就是一个不花钱的女佣工。而且一不高兴还可以又打又掐又拧,是个免费的出气筒。

英莲被人贩子拐走,就是当一项长期投资来养活了,从三岁养到十一二岁。不是亲爷热娘,还指着吃上三茶六饭?做人不可太贪。就算买一支股票,盘个八九年,也该出手了。一出手就碰上公子冯渊(“逢冤”,又是个倒霉蛋儿),对她痴情一片,从此可望灾消难满。可是,该死的人贩子偏偏货卖两家,又收了薛蟠的钱。

那家伙是个呆霸王,只会唱哼哼韵,把唐寅念成庚黄,无比蛮横,二话不说,打死冯渊,抢走英莲。还不是凭的家里有钱!有钱就有势,有势就霸气冲天,霸气冲天就胡作非为,胡作非为的结果是把一粒莲子扔进泥塘,任凭它在那里冉冉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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