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词

ronoun(音标)[名] 用来取代名词的词,例如她或它。

在语言学校的第一周,我的英文说成这样:

“谁是她的名字?”

“这正在花了I三英镑买了这个恶心的三明治。”

“萨利正跟I说her正在喝咖啡。”

“今天me正在吃炒米饭。”

“me在中国的时候me正在看电视。”

“Our得和别人一起做事。”

我一张嘴,大家总是笑话我。

“庄小姐,你得学会做主语的时候用I,做宾语的时候用me。”

玛格丽特太太用她那女王式的英文对我说。

所以我有两个me?照玛格丽特太太的说法,一个是主语的我,一个是宾语的我?但是我只有一个。除非玛格丽特太太是在说前世,或者来生。

她还说我讲英文的时候I这个词的语序错乱了。中文里我们以时间或地点开始说一个句子。语序就像这样:

去年秋天在长城上我们吃烧烤。

所以在我们国家时间和地点总是比小小的人类要大。这和英文句子的语序不一样。“I”,或者“杰克”,或者“玛丽”放在任何东西前面,对整个句子来说是最重要的部分。

英文是男性至上的语言。中国的句子里没有性别差异。例如,玛格丽特太太上课的时候这么说:

“每个人必须尽他最大的努力。”

“如果一个小学生不能来上课,他应该让他的老师知道。”

“我们要给学生会选出一个主席。” (主席chairman:椅子+男人)

总是说男人,没有女人!

玛格丽特太太接着说到,动词对我们东方人来说最难了。这不仅仅是难,简直是不可能!我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动词总是要变来变去。

有一天我在学校图书馆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莎士比亚的诗集。我念得很用心。我甚至没停下来吃午饭。我翻了小简明字典查生词不下四十次。念了一些莎士比亚的诗歌之后,我就能回到我在中国的家,把莎士比亚教给每一个人。就连我爸爸都知道莎士比亚是个大人物,因为我们当地政府办的夜校课上,老师告诉大家莎士比亚是英国最有名的人。

不过有一点,就连莎士比亚的英文都写得不好。比方说,他说“哪里去啊你?”如果我这么说玛格丽特太太会说我错了。我还发现他有一首诗叫做“关于机会的呐喊”:

’Tis thou that execut’st the traitor’s treason;

Thou sett’st the wolf where he the lamb may get

是你让背叛者背叛,是你把狼放进了羊群)

我一点也看不懂。“’Tis”,“execut’st”和“sett’st”是什么东西?莎士比亚都能写成这样,那我的拼写也没有太糟。

下了语法课后,我坐上公车,深思着我的新语言。作为支配主体的人,是英文句子里的主要部分。这是不是意味着西方文化更尊重个人?在中国,你打开日报,头版头条是“我们的历史决定这是获得财富的时刻”,或“伟大的共产党召开了三中全会”,或“2008奥运会需要市民们增加绿化”。看,没有一个主体是男人或女人。也许中国人太羞于把他们的名字放在前面,因为这太不谦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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