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ELING
在美国历史最初的200年里,决斗是稀松平常的事。两个男人用剑或枪通过一场战斗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的传统是从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在中世纪,这被称为“公平的战斗”。有时两个领袖也会搏斗,或者派出最出色的男子替代他们决出谁是“正确的”,起初这被认为是比战争成本低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过了不久,贵族和平民之类的人也开始参与决斗,直至几乎每天都有人死亡。最后,为了遏制这种公开的谋杀的暴发,决斗慢慢地演变为只有在精英之间进行时才被接受。如果平民被发现决斗,不管是死了还是活着,或者只受了轻伤,胜败双方都将会被判绞死。1777年公布了一部官方的关于决斗的法规,规定了适当地羞辱、挑战和攻击他人致死的26条规则。根据规则的规定,若一个绅士被另一个羞辱,可能是羞辱者道歉,或者用自己的手杖抽打自己。但如果一个绅士打了另一个,就得进行决斗了。拒绝是一种怯懦的行为,接下来就会被禁止参加尊贵的社交场。可能进行决斗是很重要的,以至于决斗发令枪,保存在草编的、有天鹅绒条纹的箱子里的武器,成了男子服饰用品店的标准商品。根据劳伦斯?凯斯滕鲍姆的《政治家的墓地》,有17个政治家死于决斗。
最著名的决斗当属1804年开国元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阿龙?伯尔之间的决斗。在一个私人聚会上,汉密尔顿羞辱了伯尔,提出了――正如历史学家托马斯?弗莱明所记载的――关于伯尔私人生活的“卑鄙的观点”。他们成为政敌已经多年了,因此当托马斯?杰斐逊提名伯尔作为副总候选人时,汉密尔顿语言上的怠慢被看做是一个政治行动。汉密尔顿的“观点”原本是一个非常微小的侮辱。那个时代,可能会导致死亡的词语包括称另一个绅士为私通者、疯子、私生子、懦夫或胆小鬼。汉密尔顿尽管在此前的14次决斗中都赢了,但却死在了伯尔的枪下。他当时41岁,而伯尔活到89岁。
实际中,死于持枪决斗的机会是相当微小的。枪常常射偏,而要在40步以外打中一个人需要高超的瞄准技术。绝大多数得到的仅是皮肉伤,同时维护了自己的荣誉。
一般而言,一名绅士一生中至少要5次经受决斗的压力。甚至亚伯拉罕?林肯也曾在称对方“一个傻瓜,一个说谎的人,浑身臭不可闻”后一度陷入一场决斗,对手是伊利诺伊州的审计员詹姆斯?希尔兹。林肯选了一把军刀作为武器,希望长长的胳膊会使自己处于优势。他出现在河边,砍掉树枝已做好准备,但决斗最终也没有发生。希尔兹接受了林肯的道歉。
第一部禁止决斗和不准接受决斗挑战的法律于1838年在哥伦比亚特区通过。这迫使政治人物只好到马里兰州去进行捉对厮杀。到1858年,已有12个州禁止了决斗,但直到19世纪90年代,决斗的狂热才最终偃旗息鼓。20世纪到来时,个人的荣誉来自于挣大钱;大多数人对口头的侮辱已不太关心。如果真的受到了侮辱,律师和诽谤诉讼取代枪支被用来维护个人的好名声。但仍有人相信决斗是致命的,在遍布全美的一些酒吧里,总有人挑战说“出去解决”,并以这种古时流行的方式结束他们的宿怨。(参见:手机礼仪))
1700~1959年,有40,000人死于决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