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仁之举(4)

从父亲的角度来看,全家只有他一个人成了悲剧性的人物,而且大发感慨,这本身就是很片面的。就拿母亲来说,如果她有父亲那样的知识水平,她写出来的散文,其悲剧色彩决不会在父亲之下。而我的姐姐,已经够得上悲剧性的人物了,如果能活到那时,她可能不会去写散文,但肯定早就和父亲摊了牌,结果也会成为被遗弃者(散文《哭婉如》不就遭遗弃了吗?),成为更加悲剧性的人物。

公平地说,季家本来就潜藏着巨大的悲剧性,我们这一家就是悲剧式的一家,这是历史造成的,这是社会的悲剧,不是某个人能担当这一责任的,也不应该把责任归到某个人的身上,更不要某个人自己宣称独吞了这一苦果。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或者减弱它的悲剧色彩,应该靠大家的努力。在我们家,开始大家都做了努力,叔祖母、母亲和姐姐应该说是做到底了,但不幸的是,父亲和我没能坚持到底。在这一点上,我有责任,但父亲难道可以辞其咎吗?在这一点上,我和姐姐是不能原谅他的。

母亲去世后,父亲对人说,他的存单没有到期,而我竟逼他拿钱给母亲付住院费,还赠我“身败名裂,众叛亲离”(后者就是“孤家寡人”的意思)八个字。事实上,从母亲住院到她去世都是我付的住院费,我从没有向父亲要过钱。母亲住院当然要花钱,母亲住院期间,他把钱捐给山东老家,我什么也没说,我尊重他的选择,根本没有逼过他。只是有一次我们在湖边闲谈,他问起住院费的事,我报告说已经花了X 万元了。过了一天,他给了我几张存单,总数不到一万元,都是没到期的,没有他的身份证根本取不出来――这就叫逼他了。母亲去世后,父亲说,本来他应该承担全部费用,现在他只肯出一半。

至于那八个字,当然事出有因,我将要另加说明,这里暂且不表。不过,从这八个字可以看得出,父亲对我是多么地痛恨,他要判我的“死刑”,真的可谓大仇大恨了。过了许久,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信里重述了家人对他的那些意见,表白了我对季家的忠和孝,解释了我某些行动的原因并为之辩护,也针对有些人的作为说了八个字:

“冠冕堂皇,男盗女娼”。我说这话完全不是针对父亲,而是另有所指。父亲看了之后大怒,以为我是在说他,也就是儿子骂老子了,当然属于大逆不道,说他这一辈子还没有人侮辱过他,现在却受到了儿子的侮辱。他还把这封信交给了北大党组织。

就这样,父亲用他果断的“遗弃了别人”的行动,最后把季家彻底摧毁了,完成了他的成仁之举,先于我成了一个孤家寡人。只落得,家就是他,他就是家。“求仁得仁”,“悲剧性的人物”,都实现了,他创造了人间奇迹,确属应该庆贺:“快哉!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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