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遗产献给“世界”

本来想谈《吕氏春秋》,但近日尘心大动,多看了几眼电视和报纸,回头再谈什么《吕氏春秋》就觉得不合时宜。时之宜也的日子应是有一天巴黎来人,宣布将《吕氏春秋》列入世界纸质文化遗产,可惜到那时也轮不到我谈了,自然有记者把闷得发了霉的专家翻出来晾晒,一边诚恳地问:《吕氏春秋》是啥东东?

这个日子暂时不会来,因为巴黎方面还没有把印在纸上的文字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意思,毕竟,咱们暂时还没能发明出一种办法,像拆掉一座建筑或解散一个剧院一样让一部书在天地间转瞬消失。

当然,咱们同时也发明了一些办法,力图使某座建筑或某个剧院不致消失,其中之一,就是把洋人请来,请他们转一转、看一看,然后宣布,这可不只是你们家的,这是全人类的,可不能乱糟蹋。

这个办法迄今大致有效。事实上,该办法用在其他方面也同样有效,比如,今天就有小两口打了架鸡飞狗跳,二人分别摔门离家,轮流致电本老哥,互相诋毁、控诉,决意一拍而两散。老哥俺心中窃喜,自知晚饭有了着落也,遂喝道:都给我回家,做某菜,备某酒,待老哥前去了断。

进了门,见夫妻如乌眼之鸡,酒菜却已备好,本老哥大刺刺上坐,边撮边吆喝,翻来复去,不过两句话:

尔知不知他(她)乃举世无双之宝贝?!

尔知不知尔甩了他(她)众人立时狂喜而抢之?

如是者重复一百二十多遍,二人终于相视无语凝咽,目光且甜且酸且热,如看一大金砖,本老哥酒足饭饱,悄然溜之,走在街上,叹曰:

噫!本老哥之于该夫妻,正如巴黎之于咱们和遗产,有些事别人不吆喝,自己便要胡折腾也。

但话说回来,该办法有效,也有限。俺去日本时,事先备了份“世界文化遗产” 名录,按图索骥,游园子逛庙,见处处修缮精心,也不见穷凶极恶大开发之状;只是日本人终究是“小”,比较缺乏世界眼光,所到之处,几乎无人提起巴黎认为此地如何如何是个宝,要吹牛也只说此乃敝国“文化财”,言语之间,是一副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模样,别人的吆喝倒是可有,也可没有。

“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看电视也看到了一个咱们的例子,那是在北京,一户人家为明末咱们民族的英雄袁崇焕守墓,代代相传,三百余年以迄于今,结果呢,终于还是海枯了、石烂了、拆迁了,被赶进八竿子打不着的楼房里去了。

电视里,最后的守墓者涕泪横流,哀痛欲绝,我看着她,无话可说。

说什么呢?如果咱们已经失去了对永恒、对长久、对先人、对自身之来源的起码的尊重,那么,咱们也只好收拾一点先人的遗产献给“世界”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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