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两个形容词的故事,事关两位主持人。第一位是韩乔生,当我听到他在某一个著名的足球之夜激动地把某一个进球解说成“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时,我承认,那是我看球数年以来最为快乐的一个夜晚。我们当时是一大帮人在看球,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笑是发自体内的一种痉挛。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就因为这句话,这样一种迅捷的、类似余华说的螃蟹逃跑了脚不断地掉下来的叙述,箭中了目标,离了弦的叙述,出乎我们所有人意料的叙述,我从此便喜欢上了韩乔生,而在此前,他老兄的表现一直太平淡,比如,他很习惯于一种特殊的说谎――奉承,他很擅长使用伪装成美德的一种轻度失望,当然,我们把这叫做耐心。此外,他还时常表现出某种雄辩――这是一种使傻瓜们心悦诚服的口语艺术――说队员们都很行,包括使任何失误都显得有点行的才能;当然,他也常以一个兄长的口吻教导场上根本看不到他的队员,而我们知道,这是傻瓜们喜欢的用以失去朋友的众多方法之一。
这一段话我说了多少个形容词啦?你帮我计算一下,看是否还能挤得进去一两个。这对我来说很不容易。要不是碰上韩乔生,我可就一个也不会说了。
韩乔生平时还喜欢说格言。但那是他的最高境界,不是经常说得出来的,这东西是为脆弱的牙齿准备的剔掉骨头的智能。在幽默到来之前,这东西明显是管用的。一个解说员,多少年来熬更守夜,总是准备了一大兜子鼓励与赞美的话,结果却稍不注意就把中国队看输了,又看输了,于是就泄气了,落进了激情的圈套,再加上数度要求国足要怎么踢,而结果仍是根本没按他的意思踢,于是他只好生气了,低着头颅硬着头皮不管三七二十一继续透支希望,他不再考虑说出的什么话,他以为那是另一个职业机器在代他说话,他气昏了,于是,先把“一鼓作气”变成了“一鼓气”,结果在不知什么时候,顺着“气鼓气胀”的情绪上来,顺嘴就溜出了“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
还有一个改编成语出在杨澜身上,她作为2001年妇女节重量级的特邀主持人,一脸笑靥地启发一个来自成都的十三岁弱聪女孩,她打着手势,先推出她据说是最有书卷气的、从容的、高贵而大方的笑,她还差点又把右手作一个托盘以支撑她那书卷气意味太重的下巴,但幸好她及时地发现了坐在她对边的不过是一个孩子,于是她就暂时拆了架子,开门见山地问:你这么小,为啥就满口之乎者也呜呼哀哉了呢
杨澜对一个孩子说出了“呜呼哀哉”的话,这可比赵忠祥或别的什么主持人的“联决”演出要可恶得多。读者可以去查对杨澜的这起两起文言一锅烩的快餐节目。
形容词就这么容易出错。为什么容易呢?我理解它是一种修辞,总是要去修辞里把自己修饰得很有水平的主持人很习惯它,因为要有激情嘛,常常都要唱高调,所以必须修辞。但修辞只有在正常状态下才是自然的,一旦你想多说多占就很成问题了。根据我对主持人的口形分析,一个总是要寻找修辞的人常常都是喜欢撒谎的人,简单说吧,寻找修辞就是寻找托词。
回到作家身上。昆德拉在《生活在别处》里写到腼腆的童男子杰罗米尔,当女朋友把头搭在他的肩膀上时,昆德拉在创作谈中说到了这一段的一个中心词:
“他感到自己被幸福淹没,甚至感到生理上的亢奋……一个姑娘的头对于他意味着超过一个姑娘的肉体,他想要一个被裸露的肉体照亮的姑娘的脸,而这个脸把肉体作为爱情的证明赠与他。我试着把一个词放在这种态度上,我选择了‘温柔’一词。我研究这个词:温柔到底是什么?我得出了一个接一个的回答:当我们被抛到成年的门槛上,当我们在童年时并未理解到的童年的好处被我们不安地领悟到,在那一刻,温柔便产生了。接着是:温柔,是成年给我们唤起的担忧。另外还有一种定义:温柔,是创造一个人为的空间,另一个人在里边像孩子一样被对待……我久久地观察我的杰罗米尔,试图一步步接近他的态度的根本,弄懂它,给它一个词,捉住他。”
这是昆德拉的态度,好像很传统地代替人物思考,但未必是他的本意。不然,他不会到后来有一章就像不怀好意地分析一个词,一个又一个的词。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认为这样的智力游戏好玩吗?他只想以此强调他的思索性的、跟哲学联姻的一类小说的出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