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很多事是无常的,尽管人们抱着一颗善良之心,帮困扶贫播撒爱种,倾心关注并救助人间幼小弱势,但一旦生命不能健康或不够完整,我们的遗憾就遍地都是,既深重又无奈。
残疾人,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分子,理应享有人的权利,却因为生命的先天不足或遭遇残缺而遭受另眼相待。就拿保险来说,它的定义是指对一个保单承保以后发生的保险责任承担保险金给付。这是双方的契约约定,拿生命做了个标的。但保险公司承保的都是健康的完整的生命,对于残缺的这一部分,谁来买单?
作为人,残疾人本应享有投保权利,却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保险公司对残疾人投保的审核较正常人有很大区别。根据残疾程度,残疾人在保险公司被分为重度残疾和非重度残疾两种:重度者,如大脑残疾,像什么智力发育不全、脑外伤后遗症、精神病等和身体严重残疾,如两肢以上断离,双目失明,手指缺失四根以上都不能投保个人寿险。保险公司认为,大脑残疾由于损伤的是大脑,残疾者对自身的行为不能正确辨认,因此极易产生意外;而身体重度残疾,顾名思义就是日常生活受到严重限制,也是意外发生的高端。因此无论大脑残疾还是重度身体残疾,残疾者都会因缺乏基本自理能力而需他人照顾才能维持生活,就其风险而言,保险公司基本都不承保,因此对重度残疾者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没有二话地拒保。
生命,在保险这里被分了等级。保险,把生命的价值金钱化了。赔付既然是铁打的一分都不能少,那么被保险的“生命”就该完整无缺,否则就要倍出代价。
我们无法面对商品来谈论生命的价值,那样有些憋屈。当半丁先生给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讲述他的生命故事时,台下成千的推销保险的人都有一种深深的遗憾,因为他们不知道一个只有半截身体的生命怎样才能拥有保险的保障而顺利延续?
半丁的顽强不仅仅是双臂已成手足的结合,他那滑板上浓缩的意志,让那些见人就想推销保险的人沉默良久:是啊,保险是个好东西,可面对残缺的生命时,谁能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