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夫人来特战队走了一遭,消息不知怎的传到了团部,晚上, 高队长接到团长的电话:“好啊,你个高风冷你胆量不小啊!”团长连讽带刺的:“你敢把军长漂亮千金藏到你们那儿?不声不响地藏了这么多日子!你挺牛哇你!”放下团长的电话,高队长跟李教导员又碰了头,终于把这件让他俩也云里雾里的事整明白了。白凌云根本不是康冬冬的什么女朋友,那货是自己瞎起哄,军长千金真正喜欢的是陶笛,所以军长夫人才点拨他俩保送陶笛进军校。
高队长:“老兄你说,这事儿咋办?”
李教导员:“该咋办就咋办呗,论条件,陶笛小子不孬,是块好料。”
高队长一拍腿:“中!”
谁知陶笛对这送上门的好事根本不领情,面对高队长李教导员,这兵居然说:“我不想读军校,我这个人从小就坐不住课堂,在学校时就老不及格,到了军校肯定还是这样,在被军校开除前,我最好自己识相,别去。”
高队长和李教导员相互看看,“你小子!”高队长骂道:“你个扶不起来的天子!让你当狮子你偏要做猫!这好事落在谁头顶谁不高兴得直撞墙!你小子是活跳猴子啊你坐不住课堂?能提干当军官,你就是在屁股底下涂大力胶粘到课堂上粘两年也不枉啊!”
“我不想当军官!”陶笛说:“我就喜欢当士兵,我已经习惯了执行和服从,让我学着去管理别人,我学不会。”
“你小子……”高队长被噎得说不出话。
“小陶,”李教导员和蔼地:“你是不是有情绪啊?心里有什么解不开的结?”
“没有。我真的特别喜欢当一个兵,尤其是特种兵,常常会独自一人面对一片陌生的隐蔽着凶险的地域,这太刺激了!我就喜欢尝这刺激,一次一次地尝,这是将军们永远也尝不到的,将军的构思最后都要交给我,我就是这场战斗的主角,这多痛快!我不想这份享受被夺走,我喜欢演这个主角!”
高队长和李教导员再相互看看,高队长心中道:“兔崽子!真他妈有种!”
黑壮志内心有一种无法去除的羞耻感,像他这样一位听惯了夸奖奉承对未来充满自信的高材生,竟然在初上情场和战场时都败给了一个兵,这太丢人了,如果这身不翻过来,不管以后做了多大的官,获得多大的成功,他这一辈子也不会感到扬眉吐气。但是怎么办呢?他人不知鬼不觉地搬出了白夫人,白夫人来后那一系列的动作,他略有所闻,起初,他对白夫人提升陶笛的做法感到震惊和绝望,自己这不是反倒帮了陶笛的忙?让他名正言顺地当起将军女婿?可转念一想:这未必不是好事,你陶笛不是不同凡响吗?白凌云爱你就爱的是这份不凡,你做为军队中一个以阿拉伯数字计数的小卒子,在命运的挤兑、摔打和嘲弄中左突右撞,白凌云欣赏的就是你这份孤胆英雄的狂傲劲儿,现在,只要你接受了这个宝贵的保送名额,就是接受来自权力的施舍,就要不可救药地落入媚俗与平庸,你的人格将不再闪出魅力的光芒,白凌云将会从骨子里鄙视你。
黑壮志心里滚过一阵狂喜的热浪,可这阵喜浪还没平复,他就从李教导员那儿得知陶笛的回答,他登时懵了,怎么可能呢?这个从前考试不及格的顽皮男孩,怎么会有这么孤傲的心劲儿?这份孤傲别人读不懂,人们也许会说他傻,脑子有病,像高队长所说的“让你当狮子你偏要做猫”,但惟有黑壮志能读懂,他从不是猫,他骨子里就是狮子,他接受了施舍摇着尾巴露出乖巧相,才要变成彻头彻尾的猫呢。
士兵在这出与权力的抗争中又占了上风。
黑壮志在愤怒之后又忽然想:难道这家伙就是他一直倾慕的伟大战士吗?那种人只属于英雄主义和古典主义时代,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千百年,那些伟大战士所具有的优秀品质,那种肝胆相照、披肝沥胆、士为知己者死,那份襟怀坦荡壮怀激烈,那份赤诚……早已定格在历史深处的某一个时刻,不会再有了呀!难道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真的选中了这个淘气包去做继承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