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4 “晓之以理”但从未“动之以情”(1)

错误4 “晓之以理”但从未“动之以情”

1995 年5 月8 日,法院的电视台报道,“当公诉团的第一位DNA 专家向陪审团炫耀自己的专长时,法庭几乎变成了一堂生物课。”

难道这还不足以为他们敲响警钟吗?

我在广告界摸爬滚打了多年,却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形:电视制作人在新业务推介中夸夸其谈,解释电视广告冗长乏味的制作过程。自从那辆坚固的蓝色Volvo 汽车在1985 年被撞坏以后,我先后又买过几辆车,但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汽车发动机的工作原理。但是,你能仅凭这一点,就说我是一个粗心大意的人吗?能因为我的广告代理商没有解释电视广告的制作技术,就认为他们不够格吗?会因为没有把脑筋用在了解汽车工作原理上,就让我在这些汽车上的钱白花了吗?我想不会。

在辛普森审判进行到第16 个星期时,来自塞尔马克(Cellmark) 诊断实验室的分子生物学博士、生化学博士罗宾?科顿(Robin Cotton) 出庭讲解了“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RFLP) 过程,她指出,这个过程是检验脱氧核糖核酸最有效、最精确的方法。她还解释了所谓的聚合酶链反应检测(PCR), 该检测占用的时间更短,而且需要的血样也更少。在陈述过程中,她采用了很多大图板,上面布满了复杂的图示,用以解释双螺旋和一些多音节的术语。在整整6 天的法庭证词中,她无非是想告诉我们,被害人尸体旁边发现的血迹属于辛普森之外其他人的概率稍大于1.7 亿分之一。而辛普森袜子上的血迹属于其前妻之外其他人的概率,则在97 亿分之一左右。

到了第17 个星期的时候,意犹未尽的科顿博士才不得不让位于来自加州司法部的第二位DNA 专家。加里?西姆斯(Gary Sims) 继续阐释深不可测的学术,他指出,加州进行的“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检验与科顿博士在塞尔马克诊断实验室进行的检验有所不同。5 月18 日,DNA 专家又根据检验结果提出了一个新的概率:辛普森袜子上的血迹属于妮科尔?布朗?辛普森以外其他人的概率为210 亿分之一。

尽管这些数字的确可以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在辩护团提出的种族歧视引发的串谋、法医无能以及现场破坏等证据面前,这些证据几乎毫无还手之力。如果带有种族歧视意识的警察在现场伪造证据的可能性极大,那么,这210 亿分之一又有什么意义呢?

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公诉人的所有这些解释和科学试验只能让陪审团感到迷惑不解,即便结论再有力,恐怕也会让他们无动于衷。实际上,我在此介绍罗宾?科顿和加里?西姆斯在审判中的作用时,仅用了2 个小段,但是,这也许足以让你感到这些内容是多么的索然无味。其实,我在写这些内容时,又何尝没有这种感觉呢?假如有一次,你坐在冰冷硬实的椅子上,整天都在听着垃圾一般的废话,你会作何感想?而且一天接着一天,一连3 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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