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8 日,周三,下午5 点半。富兰克林、埃莉诺和吉米突然造访了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罗斯福并不认识这位著名大法官,
他也没有用于交际的时间。但他仍然接受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的邀请,拜访了霍姆斯位于乔治城的住所。在那里,他们举行了一个小型午后派对,以庆祝法官的92 岁生日。
在这里,新总统展示了他性格的两个侧面:一方面,他永远不会错过派对,而且非常讲究饮食;另一方面,他又是睚眦必报的政治家。罗斯福很高兴能花半个小时光临霍姆斯家;而他此行的目的至少部分是为了报复胡佛。
5 天前,就在就职典礼前夕,罗斯福被胡佛自大的话语激怒了。因为胡佛说:“罗斯福先生,当你在华盛顿待得像我一样久之后,你就会明白美国总统是不会拜访任何人的。”罗斯福知道前总统一定会从报纸上读到他造访霍姆斯的消息;然后他会知道,新总统是会拜访别人的—— 这位新总统知道如何去尊重他人。
在走私香槟的作用下,霍姆斯看起来极为健康。据他的前法律秘书唐纳德?希斯(阿尔杰?希斯的哥哥)和汤米?科科伦所说,这位传奇法官与新总统聊起了拳击手约翰?L. 沙利文,并回忆起了自己在南北战争期间的日子。霍姆斯说,假使输了一场战役,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停止后退,吹响
号角,重新发出进攻命令。霍姆斯以赞赏的口吻对罗斯福说:“现在你也是这样做的。你已深陷于一场战争,总统先生,而战争只有一条规则需要遵守,那就是——摆好阵形,出击!”
罗斯福和家人离开之后,霍姆斯告诉他的秘书,正是新总统的叔叔西奥多?罗斯福任命他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他还补充说:“罗斯福是个智商二流但性格一流的人。”但他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个罗斯福。
身兼记者和评论员的亚历山大?伍尔科特听到了这番话,并把它四散传播,而它也逐渐成为对罗斯福的评价中流传最为广泛的一条,但是如今,历史学家们对于哪个是霍姆斯所指的是罗斯福仍持有异议。这两位总统可不只是有着相同的姓氏。尽管两人之间的差别非常显著,但他们都拥有无穷的精力和狡黠的政治智慧。“只会行动”这一精辟的评价是亨利?亚当斯对西奥多?罗斯福说的,但它也很适合富兰克林?罗斯福,因为无法移动自己的身体,后者天生就会保持行动。政治本能是最稀缺也最为宝贵的一种天赋,它是由个性和时势共同造就的神秘产物。“百日新政”期间,正是“一流的”性格帮助罗斯福成了一个富于政治本能的天才。
著名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施塔特写道:“新政的核心不是什么哲学,而是一种性格。这种性格的本质是罗斯福的自信。正是源于这种自信,罗斯福才能做到即使身处不熟悉的领域,也不会做错事、不会犯大错。”不过这段关于罗斯福性格“本质”的描述不够全面。良好的性格不仅包含自信阳光的气质和精明的社交能力。无论这是先天生成、后天培养,还是二者皆有,罗斯福的性格都能让他看到事物的每一个侧面,甚至能深入探查人的内心。
政治学家理查德?诺伊施塔特在他的经典著作《总统的权力》中写道:“正是性格将一个人和众人区分了开来。确实,过往的经历不仅让罗斯福积累了专业技能;而且也让他和选民充满了野心;但‘一流的性格’却同时造就了他的才能和欲望。”霍夫施塔特认为罗斯福是个不可靠的人,诺伊施塔特却很尊敬罗斯福;不过他们都意识到罗斯福的品格在美国政界是多么难得。另一位历史学家戴维?肯尼迪则简洁地总结了罗斯福对自身天赋的看法,“总统的职位并不能使他烦恼,这完全是他的性格所致。”
这种“了无烦恼”的态度导致一部分人在“百日新政”期间还继续低估罗斯福。人们怎能严肃地对待一个如此肤浅的人?他的对手,乃至一些助手都认为自己能够掌控罗斯福。专栏作家约瑟夫?阿尔索普写道,其实是罗斯福在“有意或无意……精明地利用他们,同时还让这些人以为自己在利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