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我的路,是罪恶之路!”

花季少女负气出走,经历种种遭遇,最后沦落为二奶、吸毒女、卖淫女,并因故意传播性病而被判刑。这个女孩的不幸,与其家庭的不良、择友的不慎有着紧密的联系。然而,追寻其沦丧的轨迹,鄙夷之余,有许多发人深醒之处。

这个女孩叫刘婷,出生于南京板桥一个偏僻乡村,今年22岁,个子高挑,长相柔顺,是村里有名的甜妹子。刘婷的父亲在南京城里一家工厂当工人,母亲随父亲在城里做临时工。

刘婷初中毕业后,便和母亲一起谋生,在湖南路上摆了一年多时间的夜摊。后因无证经营,夜摊被取缔,母女俩从此也就失去了职业。

刘婷的无所事事、家境的窘迫、工作的不顺,使本来脾气暴躁的父亲更是无端发火,动辄打骂人。刘婷不堪挨打,曾3次独自离家跑回乡下,但都被心地善良的母亲找了回来。满腹委屈而又极度空虚的刘婷,在父亲单位一位女阿姨的带领下第一次走进了舞厅,灯红酒绿之下,她渐渐找到了一些寄托和乐趣。在舞厅她认识了一位男孩,两人很投缘,然而父亲的粗暴却再次粉碎了她仅有的一丝生活希望,也从此改变了刘婷的人生轨迹。

“一次在被酒后的父亲痛打一顿后,我一气之下,再次离家出走,并住到了那位男孩家里。”说及当时的情形,而今的刘婷似乎还对父亲充满着憎恨。

“在父亲的干预下,我和那男孩不得不分手。1994年初,在新街口的一个舞厅里,我又认识了另一位男孩,不到一个月,我们很自然地就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我有了身孕,当时我们都想把孩子生下来,可后来在舞厅里的一次闪失,小孩流产了。唉,如果生下那孩子,或许不会走到今天这地步。

“父母都知道我谈了男朋友,可父亲坚决不同意,并逼着我‘要么与他分手,要么就永远不要回家’,一气之下,我索性搬出了家门,住到了那男孩家里。”

离家出走后的刘婷,如果能和认识的男友一起找份工作,自食其力倒也罢了,可惜的是事与愿违。

一天,两人在舞厅认识的另一位朋友,找到了刘婷,声称广东某酒店来南京招服务员,每月800多元工资,问愿不愿去?几乎没有经过太多考虑,她就答应了。没想到,这一去竟是刘婷走向深渊的开始。

“我是1994年8月份到广东的,当时一起去的共有三女一男4个人。到广东新会后我才知道,所谓的服务员实则就是做‘三陪’,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坐台’。起初我很不情愿,但一个人又走不了,打电话给男朋友,告诉他说‘不是当服务员而是坐台’,可男朋友竟然说‘坐台就坐台吧’……

“一个月后,我‘坐台’时认识了新会当地的一位老板,接触3次后,他提出把我包了,专门为我租了一套住房,每月给我1万元。”然而令刘某没想到的是,在她做二奶这半年多时间里,却因空虚和寂寞又滑向了另一个更加难以自拔的罪恶深渊。

被包后的刘婷,生活甚是悠闲自在,但由于包养她的老板,家有妻室,隔三差五来陪刘婷就已难得,有时甚至只能十天八天“幽会”一次。随着时间的推移,已习惯于灯红酒绿的刘婷却又不时被空虚和寂寞困扰。难耐之余,刘婷私下里又“搭”上了包养她的老板手下的一位靓仔,然而这靓仔却是一个吸毒的“白粉仔”,刘婷因此又被诱惑跌入了毒窟。

“抽了四五次后,我就上了瘾,短短3个月时间,我吸毒花完了积蓄的七八万元钱。”半年后刘婷吸毒被包养的老板发现了。老板给了刘婷2000元让她回家,但刘婷并没有回家,而是和另外一个女孩从新会去了台山一家歌舞厅做了坐台小姐。

来到台山,刘婷先是在一家歌舞厅坐台,半个月后的一天,在舞厅里又认识了当地的一位小男孩,想不到的是,对方竟也是个吸毒者。刘婷终于抵抗不住诱惑,再次走上了吸毒之路。

仅靠台费收入供两人吸毒已经难以为继。在当地男孩的诱引之下,刘婷开始走上了“以贩养吸”的歧途。刘婷将身上仅剩的6000元钱全部拿出作为贩毒本钱。一年后,刘婷被当地警察抓获,并被送去强制戒毒。半个月后,那个男孩花钱、找关系又将刘婷从戒毒所保了出来。刘婷出来后继续在歌舞厅坐台。

或许是良心发现,也或是真心想改邪归正,离家两年多的刘婷毅然决定回南京,并痛下决心从此远离毒品。但她还是未能拗过毒品的诱惑。一次,刘婷和回南京认识的“男粉友”在一家温泉浴室的包间里吸毒时,被警察抓获,送劳动教养一年。

出来后,刘婷又因吸毒再度被警察抓获,并被送去强行戒毒。但4天后,刘婷又被放了出来,因为此时的刘婷已患上了严重的性病,即二期梅毒。

这次从里面走出来,刘婷不知是喜还是忧,她似乎麻木了。尽管她明知自己已患上了严重的性病,然而毒瘾很深的刘婷早已无法自制自己,为了抵抗毒瘾,刘婷不得不再度去卖淫、贩毒。因此,她再次被警方抓获,并以传播性病罪判了刑。

在铁窗中,刘婷沉痛而迷惘地说:“我的路,是罪恶之路!罪恶之因,是幼稚?是家庭?是出身?是毒品?可罪恶之果呢,为什么只结在我一个人身上?”

政治家点评:

吸毒的成本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深受毒品之害,国家沦为半殖民地,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20世纪80年代以来死灰复燃的毒品泛滥,正吞噬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消耗着国家的巨额财富,如不及时遏制,任其肆虐下去,“东亚病夫”之桂冠就有可能再次回到中国人的头上,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也说,毒品在吞噬着我们整个社会,毒品在毁掉我们的青年和未来。

从社会学、经济学观点看,这里有个吸毒成本问题。

人力资源成本损失:

毒品,一旦被人吸食成瘾后,在给人带来短暂的快感的同时,对人体会产生高度的心理和生理破坏。久而久之,毒品会摧毁吸毒者的精神和意志,使其堕落、道德沦丧,出现人格解体、心

理变态。甚至因吸毒过量直接导致死亡。据联合国禁毒署统计,全世界每年因吸食毒品而死亡的人数高达10万人,因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每年约1000万人。人类健康成本损失:

吸毒者常常采用静脉注射、肌肉或皮下注射的方式吸毒。在采取这种方式吸毒的过程中,常常因多人共用未经消毒的注射器和针头而传播各种皮肤病、性病甚至艾滋病等多种疾病。因静脉注射海洛因造成的艾滋病感染率高达68%。

社会安定成本损失:

吸毒是一种高额消费。据调查,每个成瘾的吸毒者一天需花费100~1000元不等的毒资。如此高额的消费,一般家庭是根本无法承受的。因此,一人吸毒,往往会使全家的积蓄迅速耗光;当吸毒者毒瘾发作而又无钱买毒时,吸毒者就会不顾一切地变卖甚至偷拿家中的财产,使家庭变得一贫如洗;家庭的倾家荡产,必然导致家庭成员的不睦,并最终造成家庭破裂,妻离子散,父子反目,甚至残害家庭成员,可谓“一人吸毒,全家遭殃”。为了支付巨额的毒资,吸毒者还不得不采用非法的方法来获得钱财,男吸毒者必然去“男盗”,女吸毒者必然去“女娼”,坑、蒙、拐、骗,无所不为,从而诱发多种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成了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一个罪恶渊薮。

巨额财富成本损失:

吸毒者每天所需毒资100~1000元,可以推算全国那么多吸毒者每天共吸掉多少钱!还有,政府在禁毒、缉毒、戒毒、防毒等方面所付出的精力和财力,几乎是双倍的代价。可见,吸毒不仅不会创造任何财富,而且会消耗巨大的社会财富,是对社会物质文明的巨大破坏。

这就是昂贵的吸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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