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元霸权对抗主权信贷(10)

(一)不兑现纸币是主权信贷

金钱正如权力:使用之或丧失之。未使用的(不流通的)货币是死财富。不流通的不兑现纸币不是财富,而只是放在保险箱里的印制过的纸张而已。像货币一样不使用的黄金也只不过是闪闪发光的金属,只能用做婚礼或生日晚会上的装饰性礼物。货币对经济的用处取决于它的流通,就如同血液循环为有机体带来氧气和养分。货币经济学家将货币流通速度叫作周转率。一个经济体越是充满活力,其货币周转率就越高。如同大多数代表性指称,货币是一个描述性的定义。在语义学上,描述性声明就是自我确认。例如,“我是国王”是一个声明,意味着说话人是国王,即便其王国只有他一个子民。赋予该宣言意义的是接受这则宣言的其他人数量。如果在某一地域范围内有足够多的人接受这一王权宣言,宣称人就成为该地域范围的国王,而不仅仅是一家之主。如果有货币发行者宣称货币是信贷,那么它就是信贷;如果他宣称货币是债务,那么它就是债务。但是,该宣言的社会有效性取决于其他人的认可。

每个人都能发行货币,但只有主权国家政府才能为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债务发行法定货币,由于法律的强制力,法定货币在该主权国家范围内可以通行。私营货币发行者必须以黄金或对未来服务的承诺等价值实体支撑其货币。接受私营货币的其他人为该货币提供了某种价值,他们接受了私营货币,而不是其他有类似价值的物品。因此,私营货币发行者付给了私营货币持有者一种可在以后买回相应价值物品的信贷工具。

当一国根据国家货币理论的原则发行不兑现纸币时,其货币背后的价值实体是纳税义务的履行。因而,一国实际上发行了一种被称为(不兑现)货币的信贷工具,它可用来履行纳税义务。国家发行不兑现纸币,不是向任何人借债,而是为其经济发放纳税信贷。

即便发行方不是主权政府,没有征税权,认为货币就是所谓的债务,接受货币的人也是预期作为债权人得到其所有应得的。当在后来的交易中使用这种货币时,支出者放弃了其债权人的权利,从第三方购买了相同价值的物品,而将发行者的“债务”转移至第三方。因而,不论宣称货币是什么,其功能都是交易过程中的信贷工具。一人付钱给另一人,也就是付出债权,受方是接受债务,除非这笔钱的价值即刻得到实现。以货币还债时,货币也充当着信贷工具。如果不兑现纸币不是主权信贷的话,那么政府就不可能以它发行的不兑现纸币回购作为主权债务的政府债券。

一旦货币易手,就出现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否则就没有对货币的需求,货币代表价值,而不是内在地具有价值。若以一头母牛换另一头母牛,这是以物易物,但若以货币买母牛,买方放弃了货币(价值工具),而卖方放弃了母牛(价值实体)。卖方在母牛交易中得到了货币,成为新的债权人。买方以其债权人身份交换到了母牛所有权。在这项交易中,货币是信贷工具,而不是债务工具。

发行私人货币后,其得到通行的唯一办法是,基于发行者的强大信贷能力,该货币可以兑换为相应的价值实体。私人货币发行者是价值实体的管理人,而非债务人。所有这些是合乎逻辑的,根本无所谓到底有多少主流货币经济学家说货币是债务。

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预言:“如果美国人民最终让私人银行控制了国家的货币发行,那么这些银行和与它们相勾结的公司,将首先通过通胀,再通过紧缩,剥夺美国人的所有财产,直到有一天早晨当他们的孩子们一觉醒过来时,他们已经失去了他们的家园和他们父辈曾经开拓过的大陆……货币的发行权应从银行手中取回,交还给其归属的美国国会和人民。”这是一个反对中央银行“政治独立”的界定性声明。该警告也适用于世界各国人民。

1840年通过的《独立国库法》,建立了公共基金联邦存储处,不再将钱存入国家级、州级或私营银行,从而使美国联邦政府不用介入美国银行系统。根据《独立国库法》,银行券将逐渐停止作为美国政府收支工具;到1843年6月30日,美国政府只接受硬通货。亨利·克莱(Henry Clay)和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领导的辉格党,反对独立国库,但也不支持私营银行制度。他们致力于重建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于1832年废止的国民银行。在1840年选举中赢得美国国会多数席位之后,辉格党于1841年8月13日成功地废止了《独立国库法》,尽管他们未能赢得美国总统约翰·泰勒对其国民银行提议的支持。在1844年选举之后,民主党重新掌权,并在1846年领导通过了与1840年法案近乎相同的新的《独立国库法》。这项立法实质上没有任何变动地保留下来,直到1913年美国通过了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联邦储备法案》。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