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的徒弟为何比猫少一项本事

猫的徒弟为何比猫少一项本事

老虎那个残暴的老家伙在上古时代除了身材魁梧、力大无比外没有更多的本事,只能干些欺软怕硬的事情,碰上稍微灵活一点的动物就能把它玩个团团转,所以挨饿受冻是经常的事情。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它决定拜师学艺,以求能够有个稳定的生活。它到了森林里四处打听,听说猫纵、跳、蹿、扑等诸般技艺样样精通,遂投奔猫的门下。百事殷勤之后,猫看这个大家伙和自己有几分像,就教了它几招,但也发现了虎凶狠残暴的本性,就在传授的过程中留了一手。刚学会没几招,这个笨家伙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便不知天高地厚,对猫实施突然袭击,想要一口吃掉猫,猫敏捷而灵巧地纵身上了树,躲过一劫。虎蹲在树下无计可施,便又央求猫把上树的方法传授给它。猫则不再上当,虎也就终于没有学会上树的本领。

老虎这家伙天生的神力,虽然只学到点三脚猫的皮毛功夫,却从此声名鹊起,成为令百兽震恐的“山兽之君”,正所谓“状如猫而大如牛,黄质、黑章、锯牙、钩爪,须健而尖,舌大如掌,声吼如雷,风从而生,百兽震恐。”也算是对这老家伙的比较客观的评价,真是不敢想象,如果猫的所有本事都教给它,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而猫便是留了这一招,便活了自己的命,其间太有教育意义了。

人间也总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企业组织投入大量资金成本、时间成本、人员成本搞研发,最后搞出一套先进的产品或技术来,刚上市便被模仿,成本还没回收,便卷进恶性竞争。搞研发的投入往往是巨大的,成本的回收却是漫长的,因为技术被模仿、产品被仿照,许多企业没赢利先赔钱,刚教会虎跑,便被虎吃,这的确是很让人丧气的事情。

“知识产权是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这是人类对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生来就是双刃剑,不被保护的知识产权,受益的是大众,被保护了的知识产权受益的是个人和企业;总有利益在其间作用着,总有一方要受伤。

知识产权生来就与利益相关,对于企业更像是生命线,类似于猫的纵身术,区别于别人的标签,是超越别人的加速器。知识产权对于竞争者来讲是独特的,是核心竞争力,是威胁,所以优秀的管理者,总能看到它的价值,会深入地认识它,并会上升到管理的层面,主动地去保护它,提升它,完善它。

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企业秘密)和特许经营权构成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一个优秀的管理者总能让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只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让它总也是独特的,总也是新鲜的,总在不断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能力和利润来源。

老虎便很懂得这样的道理,回到森林后,还是猫身上那身花衣服,觉得不够特别,在脑门子上刻下一个“王”字,有了自己的商标;以天生神力、锋利爪牙和对猎物的识别能力作为自己的专利;所缺的便是猫的纵身术,缺乏专有技术的的确确是老虎的损失;猫若特许授权给老虎纵、跳、蹿、扑等诸般技艺外,连钻洞、纵身上树的本事也给了老虎,老虎恐怕不会像现在活得那么可怜吧?

一只猫本事再大,受限于它的嘴和肚子,也只能与老鼠为敌,所以猫是识时务的;猫若要保护自己,总也要比老虎更聪明、更勤快、更轻盈,于是我们看到猫可以纵身上树,从高楼上跳下去毫发无损。我是根本瞧不起滑头的猫的,然而这“滑头主义”却成了猫的看家本事,成了它自己的“知识产权”。

老虎无论它多威风,没有自己的专利技术,缺乏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也只能做有限的王者;所以它再威风八面也不如猫活得潇洒。我从未见过谁会把自己惟一的最重要的、最有价值的东西给了别人,大约这和狡猾的猫最终活了下来是一样的道理吧?这也是我在有限的游历生涯中,关于竞争最有价值的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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