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十三行”还并不仅仅是海关,“十三行”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出资调节市场供需关系,保证市场价格的平稳。也就是说:广州“十三行”不但要向国家提供关税银,而且还必须将市场的风险全部担当起来。
第三,转达外商与政府之间的一切交涉。外商无权进入广州城晋见政府官员,“凡夷人具禀事件,应一概由洋商代为据情转禀,不必自具禀词”,意思是说,外国商人的要求要通过行商转达中国官方,而中国官方对外商的政策及态度等也通过行商转告外商。如“外国人想去澳门或者从澳门回到广州,必须通过行商请求当局发给护照”。
在道光十年所发生的盼师夫人事件中,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行商所承担的官吏的职责。当时,两广总督李鸿宾命令广州知府转饬总商伍受昌等令其(盼师夫人)退回澳门,不得在省城停留,严禁乘坐肩舆。所以,行商与其说是经营对外贸易的商人,毋宁说是清政府的外交官。
第四,监督外商。中国人将所有的来访者称为“洋鬼子”,觉得他们不通情理,“孺子不可教”,把他们的对外贸易称为朝贡贸易,把外国人称为“贡商”,不但不给予平等的待遇,而且还要用种种禁令束缚对其进行限制。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制定的《防夷五事》规定:外国人可以在每月初八、十八和二十八这三天进城,但是进城之后不能想逛哪儿就逛哪儿,必须在中国通事(翻译)的引领下前往指定地点购物或是玩乐。不能骑马乘轿,因为天朝子民抬夷人有损天朝尊严,不能携带女眷(就是不准外国女人进城,也许因为那些“番妇”的穿着袒胸露背,有伤我天朝风化吧),清政府甚至把妓院都给外国人指定好了,要想逛窑子,仅此一家。
有作者对他们的生活描述道:“他们被圈定在离广州城西南角约两百码远的河边,那城墙日趋破敝但依然威风凛凛。他们时常爬上他们所租寓所的屋顶,隔着城墙凝视这座中国城池里那些熙熙攘攘的街道和庭园宽敞的住宅。他们获准沿西城的外墙边散步,在路过城门口那些成群的中国兵丁身边时,可以透过长长黑黑的城门过道向城里观望……”(史景迁《天国之子和他的世俗王朝》上海远东出版社)。
一些好奇心太重而冒险出游的洋人,还有可能遭遇当地农民充满敌意的石块袭击。此外,洋人的老婆如果上岸溜达溜达,每人要缴8两的“太太税”,粤海关的人得了便宜还卖乖,说,之所以收“太太税”,是因为洋太太金贵,是看得起你们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