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黛玉不可能做北静王侍妾

首先,林黛玉是不可能做妾的。十二正钗社会地位都极高。当然有人可能会说元春不是皇后,是否也应该属于姬妾类呢?依此类推,黛玉为什么不能做妾呢?可以很合理地说,元春虽然不是皇后,但是作为皇帝的眷属,自有超越一般人的尊崇地位,尤其又在宫中担任女官,是不可以将其与一般的姬妾同等并列看待的,她的地位身份,尚在贾母、贾政之上,岂是姬妾之类所能比者?是以,读者不必认为身为十二正钗之中的林黛玉、薛宝钗,竟有做姬妾的可能。

其次,林黛玉这样的名门少女,是不能做妾的。以贵女为妾,历朝都属于非法,除非是像香菱那样,离失家乡被拐卖出来而后强买来的,或者贾府败亡,湘云、探春等遭遇“录夺”,被官媒强制选配,但清朝已经不再有“录夺”之制,而黛玉是林家遗孤,尚有遗爱。是以不管怎么说,林黛玉都不可能做妾,做北静王的宠妃更不可能。

有人以为将来林黛玉可能嫁给北静王做宠妃,甚至进行洋洋洒洒的论证,但都是自由心证,做不得准的。林黛玉判词说得很明白,“玉带林中挂”,她是身为未嫁女而亡的,元春省亲时《离魂》一段唱词,就是比附林黛玉思念成疾未嫁而亡的结局。当然,林黛玉显然遭遇了不如意的指婚。这个被指婚给林黛玉的对象,自然跟这个“香珠串”有极大的关联,至少有暗示和比附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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