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失败,孔孟当然没有看见。看见了,他仍未定放弃他的主张。他们似乎彻底不承认有外在准则可循。所以孟子总要争辩义在内而不在外。在他看,勉循外面标准,只是义的袭取,只是“行仁义”而非“由仁义行”。--其论调之高如此;然这是儒家真精神。这才真是道德,而分毫不杂不假,不可不知。
但宗教对于社会所担负之任务,是否就这样以每个人之自觉自律可替代得了呢 当然不行。古代宗教往往临乎政治之上,而涵容礼俗法制在内,可以说整个社会靠它而组成,整个文化靠它作中心,岂是轻轻以人们各自之道德所可替代!纵然倚重在道德上,道德之养成似亦要有个依傍,这个依傍,便是“礼”。事实上,宗教在中国卒于被替代下来之故,大约由于二者:
一、安排伦理名分以组织社会;
二、设为礼乐揖让以涵养理性。
二者合起来,遂无事乎宗教旧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曾说孝弟的提倡,礼乐的实施,二者合起来,就是孔子的宗教。见原书第一四○-一四一页,可参看。。此二者,在古时原可摄之于一“礼”字之内。在中国代替宗教者,实是周孔之“礼”。不过其归趣,则在使人走上道德之路,恰有别于宗教,因此我们说:中国以道德代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