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孩子们紧锣密鼓的时间表感到无语。他假装自己意识不到,但是到了晚上,他会把他们的表现记在日记里:
早上8:30,凯莉带了早餐来,10:30离开,劳丝随即接班。劳丝待过午饭时间,下午3:00离开,然后凯特接班。或许,他们这样紧密地交班,是怕我老而糊涂,不晓得自己打点好自己。
孩子们密切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却不想让他知道,但是流露出来的表情和举止出卖了他们的目的。他也知道孩子们不断地在电话里谈论他,“你觉得怎么样?他现在怎么样了?他有没有振作起来?我们应该怎么办?应该怎么做?”
接着,彼此交班的时间段开始增加了——开始是几个小时,然后是一整天,后来是两天一次。他意识到孩子们决定了:他们要慢慢地从他身边撤离,让他拥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这是孩子们给他的适应期,他们不情愿地答应他,可以成全他一直希望的能够独自生活的美梦。
一个星期日的夜晚,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今天,儿子詹姆斯和儿媳莎朗来看我了。像平常一样,莎朗为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凯特和诺亚去教堂回来顺路经过,便与我们一道用餐。布兰达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保罗今天要主持一场葬礼活动。我很高兴有这么好的儿媳,布兰达、莎朗以及米兰达。爱玛和霍特大概在三点钟到达,我们还留了些许剩饭当晚饭。另外,霍特帮我修理了卡车上的暖气片,因为上面的橡皮管已经松了好些天了,他是唯一比我更清楚这辆车的人。尽管可以自立,但我还是对孩子们一心想照顾我感到非常感激。在和他们的母亲结婚之前,我是一个不太讲究的单身汉,不到实在忍受不了,是不会打扫房间的。我明白孩子们关心我,我没事,而且很高兴从此以后可以给我几天时间独处。他们的母亲曾教导他们要学着照顾他人,我在孩子们身上看到了她的影子。我想,应该想象她就在身边这样看着我,这样就好。毕竟,孩子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啊。
4
他是在书桌旁的窗外看到这只狗的。破晓时分,他醒了,腹部火辣辣地疼。他去厨房喝了一杯苏打水之后,便回到房间,坐在书桌旁。通常,起床后,他喜欢坐看日出时的风景,迷雾袅袅升起,浮过沼泽的水面。太阳从如丝线一般的雾光中缓缓而升,渐渐地,它停留在一个比较固定的位置,阳光便在树影间婆娑摇曳。一般来说,总有那么一瞬间,那样极短的一瞬间——阳光仿佛被树影割裂,如飞金溅玉,橘红色的光芒遍染了整条河。那个时候,他就觉得那是世间最令人惊叹的景象。
此刻,他坐在房里,并没有开灯。因为他知道住在附近的两个女儿如果看到他房里的灯光,就会担心不已,她们会打电话给他或是让她们的丈夫过来问问他怎么了,如此一来他独享的平静就会被打破。
那只狗站在后廊的台阶上,舌头舔着水泥地。他知道水泥地上有些油脂,那是他拿着锅准备做饭时不小心洒在那儿的。他小心翼翼地扶着拐杖,挪动着身体使之保持平衡,想把草地上栅栏周围的淤泥清理干净。
他想,这只小狗一定是饿了。它身上的肋骨清晰可见,正贪婪地舔着地上的油渍。出于恐惧,它的小脑袋时不时抬起来,眼睛警惕地望向四周。或许,这只狗遭受过非人的虐待,刚逃了出来,此刻已经筋疲力尽,疲惫不堪。或许,它是被前主人从车里刻意地丢弃的,任其自生自灭。
这只小狗的命运让他感到愤慨,他认为狗不应该发生这样的悲剧,如今遗弃宠物,任其孤独死去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是一只长相古怪的狗,是他见过的毛色最白的小狗。它长着像灰狗一样的长鼻子,后腿的肌肉异乎寻常的紧实。他想起了苜草边的那道白光,琢磨着那光是不是就是这条白狗。可那已经是几天前的事了,其间他也没再见过这道光。即使当时,他曾好奇地去张望。现在,他认为那道白光应该不是这小狗。这只小狗在四周游荡觅食,看上去令人怜惜。他同情它的处境,但是他却无法忍受小狗跑到后阳台来。他已经很久没去理会流浪的动物了,反正女儿们就住在附近,都爱喂那些可怜巴巴来乞食的动物。
他握紧了拐杖,蹒跚地穿过厨房,走到了后门。他依然可以透过窗户看见那只狗不住地嗅着什么,舔食着水泥台阶上的东西。他打开门,快步走向阳台。他抬起手上的拐杖,戳向那只狗,“走!走!”白狗往后退了退,忽然失足摔了一跤,在地上打了个滚。“走!走!”他再次敲了敲拐杖,对那只狗喊道。白狗慢慢地转身,低下头,悄悄离开了。它穿过院落,越过马路,往草地一角奔去。那儿有一处高大的草丛,可以用来藏身。跑进草丛前,白狗又无限依恋地回头望了望他的房子。
“怎么,你要躲着我?”他轻轻说道,“你以为那有片草丛,我就看不见你?这样做是没用的,我知道你在那儿。我猜你肯定在那禮已经躲了些日子了。你以为你躲在草丛里我就看不到你了?”
他朝阳台的门走去,挪动着拐杖,低头瞥见白狗舔过的那一块有油渍的水泥地。水泥地上有一丝血迹,那是白狗舌头上的皮撕裂后留下的。他想,居然饿成这样,这只狗肯定不正常。没有食物的确难以存活,但是舔食洒在地上的油脂这种行为必定不正常。或许,这只狗得了狂犬病。他记得,很早以前曾杀过一只狗,那只狗得了狂犬病,它嘴角经常流着口水,喜欢对人咆哮,时而追着人或动物撕咬,不得已只能将它捕杀在沼泽地。
他退到阳台上,关上了后门。这样可以慢慢地走,不用担心狗会朝他扑来。他向草丛的方向望去,看到了那只白狗的脸,它正伏在草丛里。他知道这只白狗也在耐着性子望着他。他作了决定:要么彻底赶走,要么杀了它。
他仍然记得他杀掉那只病狗的情景,病狗在垂死挣扎,他当时是多么的郁闷和难过。其实,那只狗本该可以安乐死的。之后他没告诉她那次捕杀的经过,只是骗她说那只狗跑了,他找到病狗的尸体就地掩埋了。他不知道她是否相信他的话,但她假装相信了。善意的谎言没什么不好。
他走进厨房,在炉子上烧了一壶水。他想煮点儿麦片粥,再冲杯热咖啡。他决定和诺亚一起去杀那只白狗。诺亚是个猎人,枪法不错。他本来可以一个人干这件事,但是白狗看起来极其敏捷,后腿的肌肉甚为结实,而如今的他还得在开枪的时候先平衡好自己的身体。另外,射击时,没法看得足够清楚,这使得他有心无力,只是徒劳地浪费子弹罢了。
曙光冲开了黎明的昏暗与厚重,天色渐渐亮了。他泡好麦片,加了些砂糖,再滴入一点黄油,便坐在餐桌旁开始吃早餐。透过厨房的窗户,他又看见那只躲藏在草丛里的狗身上的白点。假若她还在的话,她会主动去喂这只狗,然后再轻轻地“嘘”一声,让它快跑,即使是在大萧条时期①,她也会给那些“乞丐”食物,再客气地送走它们。嗯,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对,他想,也许这只狗吃饱了就会跑掉了。
他没喝完麦片粥(他现在吃得很少,女儿们担心他,遂在餐桌上堆满了盛着松软食物的碗),便把已放了一天的饼干掰碎放入碗中。他舀起杯中的培根奶油倒入碗里,把麦片和饼干搅匀。接着,他来到了后阳台,把碗放到台阶上,然后,退回到房里,静静地坐在书桌旁。因为坐着的缘故,他没法看见窗外的景象,但他觉得自己听见了白狗正在轻轻地推着那只放在水泥地上的碗。过了一会儿,他去阳台上检查的时候,发现碗已经空了。他想,我明白了,也许这只白狗还会持续这样每天溜来吃东西。或许,不久后它会换个地方,到一个有人想收养它的地方。假如它一直赖着不走的话,他就会和诺亚一起猎杀它。
他是在中午再次看见这只白狗的。当他走到院子去查看邮箱的时候,瞧见白狗正站在谷仓前注视着他。“啊哈,”他点了点头,“你很大胆,对吧?我给了你点吃的,你就不打算走了。我真不应该这样做,真不应该喂你。”如果这只狗晚上还不离开的话,他就会打电话给诺亚约他一起杀了它,他不允许这只白狗再在周围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