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女人更容易爱上熟悉的男人,男人却更容易喜欢上陌生的女人。女人的陌生好似一片神秘之旅,让男人难以抗拒,他不是真的喜欢她,只不过是想接近她、占有她,一旦交往过密,他对女人的兴趣和好奇就会日趋减弱。也许昨天这个女人还是美丽动人,浑身上下令他着迷不已,可一夕欢好之后,他清早醒来,凑近一看,她肤色不够白,眼圈有点儿黑,她并非像他当初想象的那样完美。他恍然大悟,当初自己只是被她的身体所迷惑,他并非真的喜欢她,更没想到责任,于是男人的热情消失了,情意动摇了,态度转变了。他开始躲着她,不再接她的电话,总是以忙为借口进行推搪。可女人想不到这些,她觉得这个男人不可理喻不负责任,她深深地被他伤害了,她的心开始滴血……
从约翰·格雷的分析可以看出一点,男人很容易被美女诱惑,但也很容易如梦方醒,女人要想长久吸引住男人还是得靠灵魂的吸引,这点跟女人对男人最终的情感需求毫无二致。诱惑和吸引一个男人不难,难的是成为他真正的灵魂伴侣。如果一个男人感觉自己是在精神层面而不仅仅是身体层面深深地眷恋一个女人,那么,这个女人对他而言就非比寻常,此时,赢得她一生的真爱就成了他的首要目标。
在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最著名的代表作《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男主人公托马斯跟妻子离婚之后,开始和多个女人维持一种特殊的“性友谊”,直到遇上了特蕾莎,他才心有所属。托马斯认为,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显然在托马斯这样的男人看来,做爱只是一种“做”,共眠才是一种“爱”。在《男人是野生动物,女人是筑巢动物》一书中,我提出一个观点:男人都有“性爱分裂症”,他会把性和爱一分为二,他唯性的时候就很“花”,他唯情的时候就用“心”,他下半身纵欲之时,上半身却仍想谈情。男人这种性和爱的分裂人格也影响了他们对待女性的态度:对待有些美女,他们仅仅满足于短暂的得手,而对于另外一种女人,他们则渴望长久的得到。得手和得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就跟托马斯界定的做爱和共眠不可同日而语一样。他只想与之前的各种女人做爱,但遇上特蕾莎之后,他就想与之共眠了。
男人看美女,靠的是视觉;男人娶老婆,重的是感觉。有的美女,只有视觉上的耀眼,但缺乏感觉上的愉悦;有的美女,外表爽心悦目,内里却空空如也。对于这种纯粹的视觉系美女,男人只会短线交易,不会作长线投资,因为女人的美丽只是一份附加的资产,而非全部的资本。
我认识一个曾被无数美女围追堵截的富二代,他最后成功突围,娶了个相貌平平的妻子。他告诉我的理由是,美女就像街上的广告牌,虽然耀眼,但仅仅是用来欣赏的,娶老婆却像买房子,实惠耐用是第一考虑,广告牌不是商品房,美女未必是贤妻,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有钱人谈恋爱喜欢和美女打成一片,过日子却偏偏选择处于灯火阑珊处的平凡女子。美女是风花雪月的宠儿,却不是美满婚姻的幸运儿。近半个世纪的美国历届第一夫人,从杰奎琳·肯尼迪到米歇尔·奥巴马,她们的人生都远比她们的长相更加轰轰烈烈(关于杰奎琳的故事第二章还会谈到)。英国王储查尔斯舍美丽的戴安娜而就老丑的卡米拉,就是智慧女人打败美貌女人的有利佐证。后者虽然被人嘲笑“年龄是戴妃的一倍,美丽却不足戴妃的一半”,但查尔斯却在她身上找到了“温暖、理解和他一直渴望却从未在其他人身上找到的坚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