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2)

第八章恢复军衔制前后准备了八年

一、人民解放军没有军衔的23年/227

二、从提出“恢复军衔制”到“百万大裁军”/232

三、确定“实行新的军衔制”/236

四、“授衔不授勋”与“授勋不授衔”/242

五、军衔评定工作/249

第九章重新实行军衔制

一、光荣时刻——三百万官兵大授衔/253

二、崭新的军容——“87系列服装”/262

三、1988年授衔后的一些统计数据/273

第十章新军衔制不是对55年军衔制的简单恢复

一、新军衔制军官衔设三等十一级/283

二、编制军衔为一职两衔或一职三衔/286

三、军官军衔的授予与晋级/290

四、不戴军衔的军人——颇具中国特色的文职干部制度/292

五、新出现的“士官”军衔/297

六、武警部队的警衔制度/301

附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1955年2月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

在保卫祖国和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有功人员的决议(1955年2月1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1955年2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时期

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1955年2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55年8月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

军衔制度的决定(1965年5月22日)

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帽徽、领章和部分军服样式的决定(1965年5月24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1955年至1965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决定(1988年7月1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7月1日)

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1988年7月1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5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12月28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1999年6月30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9年6月30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1988年12月17日)

1955—1965年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名录

1988—200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名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大事记(1950—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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