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和一个真正的大问题相比,这些好处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我一来到学校,就要被那些正常的美国孩子所包围。他们有好几百人,在各个房间里聚集着,移动着,就像是芬奇大夫厨房里的蟑螂一样——当然,我对那些蟑螂已经不那么在意了。
我和这些孩子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们的妈妈会把蜡烛那么大的胡萝卜切成碎片,一口一口地吃下去,而我妈妈能把整只蜡烛咽到肚子里。还有,他们在十点钟准时上床睡觉,而我呢?凌晨三点钟以后,我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我在芬奇大夫家里住的时间越长,越是能够体会到,这个学校多么浪费我的时间。对于那里的孩子们来说,它徒有虚名,它不过是个干涸的蓄水池,没有更宏大、更长远的规划或者想法。而且,纳塔莉也说过,即使她不得不去上公立学校而不是私立学校,她也不会上这种教会学校。
大夫一家人让我懂得,一个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规则。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任何成年人都无权按照他们的想法,替你安排一切。
所以,我每个月只会到那里上一天学,有时候一连两天都去。剩下的二十八天,我做属于我自己的事情。我通常做的事,就是写日记,看电影,或者阅读斯蒂芬·金的小说。我保持足够的警惕,不让自己连续旷课三十天,因为那样的话,到了年终,学校当局就会公布一份“核心鉴定”,我担心鉴定的结果,就是把我送进少年犯管教所。
我的技巧,就是经常到年级大教室应付课前点名,接着就抽身而退。我这样做,势必使学校的记录产生虚假和混乱。唉,谁让它漏洞百出,总是可以让我钻空子呢?另外,我没有任何朋友,也不知道任何人的名字,更使我难以被人注意,成为众矢之的。
一天下午,我很早就放学回家了。我在大教室露面,顺利应付完点名之后,就从那所工厂里悄悄溜了出来。这是晴朗的一天,当时我口袋里有七美元。我一直想到电影院去,看看那里正在播映的德国影片,所以我向迪更森街道方向走去,我想从妈妈那里再要五块钱。
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到了弗恩和妈妈。弗恩的脸朝下,趴在妈妈的两条腿之间。
我妈妈四肢伸开,躺在沙发上,眼睛紧紧地闭着。弗恩的脑袋左右摆动,就像一条狗正舔一块肉骨头。她们两个都一丝不挂;我妈妈的蓝色睡衣搭在沙发的把手上,弗恩的罩衫和裙子堆放在地板上。
一开始,妈妈没有注意到我,不过弗恩睁开眼睛,把头转向门口方向,她的嘴仍放在妈妈身上。她一眼就看到了我。就在那短短的一刻,从她的目光里,我看到了一种真正的恐惧。
我感到恶心,我想呕吐,我震惊得无法自制。我转身离开。当我走出大门时,我听见弗恩在后面高声尖叫,就像是一种大型动物,喊叫声完全是从胸腔发出的。
我的妈妈也尖叫起来:“弗恩!弗恩!没事的!”
我走到外面的门廊上,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感到自己有些麻木和迟钝,我咧开嘴巴,似乎是哭,又似乎是笑。街道很安静,两边都是二层楼房,篱笆修建得齐齐整整,私人车道一尘不染,还有一只猫在嗷呜地大叫。所有的人都在关紧的门后做着一切事情。我回头看着那座黄色墙壁的房子,绿色的百叶窗,停在车道上的灰色小货车。你真是无法想象这一切!
好像紧紧过了几秒钟,我听见门打开了,我感到有双手放到我的肩上,使我转过身去。弗恩站在那里。她穿上了衣服,不过没有系上扣子。她的头发有些凌乱,她哭泣着,她的双颊汗涔涔的,她试图把我拉到怀里,拥抱我,亲吻我的脸颊,我的额头,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想挣脱,我不想让她的嘴碰我。
随后,她跑动起来,她穿过草坪,跑到她的汽车跟前。由于羞愧,她的头低垂下去,就像是在避雨一样。她把手提包紧紧压在胸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