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和陌生人说话(14)

  

格伦没有停车,开始加速。此时,我们也追了上来,我们就跟在他的身后,这一次说什么也不能让他逃跑了。我们在前方几英里处设置路障,并疏散了交通,希望这次能一举拿下这位行踪不定的杀手。

1995 年 11 月 13 日,我们在肯塔基州设置了路障,全力拘捕连环杀手嫌疑人格伦·罗杰斯,荷枪实弹的警察静候一旁。格伦驾驶着车冲了过来,当他看到路边的警察和路障的时候,他选择了加速冲过来。

“开枪打他的轮胎!”警探大声地喊道。

他们朝嫌疑犯的轮胎开了枪,但是明显的,警察始终只是警察,他们没有军队里神枪手们的实力。追踪格伦的警察连开了四枪,都只是击中了汽车的尾部,并没有打中轮胎。在这之后,格伦驾驶的白色汽车已经进入了一个有路人来往的路段,警察再也没有机会开枪了。而此时我们的车也跟了上来,一路跟着他。他在公路上一连超了好几辆车,后来还超了一辆校车。他一直在公路上逆行,所以我们决定拦截他。我们跟过去,然后用车抢到旁边撞了他一下,把他撞出公路,滑进路边的沟里。我们还不知道疑犯手上有没有武器,我就朝那边走了过去。我一过去就看出来了,他非常非常恼火,显得很气愤,或许他觉得自己竟然会被拘捕了。在他的计划里,一定没有“被捕”这个词语。很多罪犯都有同样的思维方式,他们认为自己在第一次、第二次,乃至多次作案后,都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就会认为自己非常聪明,警方对他们无可奈何。当然,这样的罪犯是非常危险和难对付的。他们在多次作案后,会累积丰富的经验,更能熟悉的面对警方的追捕。但是,天网恢恢,他们只要敢于再次作案,那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格伦,从车里出来!慢慢地,双手抱着头!慢慢地出来!”我拿着枪对着他说道。

“警官,你一定会收到我的律师信的!你撞坏了我的汽车!”看来格伦对我撞他的汽车非常的介意。当然,依照他的个性,这也很有可能是他的调侃之词。

“混蛋,等你从监狱里出来再说吧!你不会忘记你都做过些什么吧?”

格伦没有说话,而是依照我的指示,缓缓地从车里出来。看他的样子,似乎知道自己的命运了,不过,我并没有丝毫的松懈。正因为他或许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结果,那么他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拼死一搏。

果然,在他转身关上车门的一瞬间,他猛地一脚向我踹了过来。这自然是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一直就在等着他这一下反击呢!

不慌不忙往旁边一闪,然后重重地一脚踢在他那单脚而立的腿脖子上。格伦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之后再也没有爬得起来。

在这两个月中,格伦 ·罗杰斯在全美流窜,疯狂作案,一共杀害了四名妇女。现在,他终于被捕了。从车辆识别代号看来,这辆白色福田喜庆属于佛罗里达州的那名受害人蒂娜。技术人员搜查了车内的证物,他们发现了几条血迹斑斑的短裤,一条毯子,还有个女式包。这些物品都说明罗杰斯和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几起谋杀案有关。

联邦调查局充当了证物交换场所,而我代表联邦调查局和 5 个州的警探聚在肯塔基州总结案子。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各自手上的资料全都凑到一块儿,进行信息共享,同时联邦调查局实验室负责处理所有的证物,把全部证据都交给一个地方的警察局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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