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碳翁"的尴尬与风险

中国碳交易资源巨大,但处于国际碳交易链低端,沦为“卖碳翁”。按现行规定,发展中国家不能直接将配额出售到西方市场。卖出的减排额主要由一些国际碳基金和公司或通过世界银行等中间机构参与后才能进入国际市场,由此衍生出大大小小的国内外咨询、中介公司。由于碳交易二级市场价格高于一级市场,中间商购入CDM项目实现的减排单位,转手卖向二级零售市场,赚取市场之间的价差。国际社会对减排要求越严格,二级市场上碳交易价格必然越高,中间商套利收益也越大。

中国是发展中大国,人均碳排放量低,与此同时中国通过种草植树造林、新能源发展、产业改造等为中国赢得大量碳交易资源。截止2009年7月,中国在联合国已注册的项目年平均减排量总和达1.80亿吨,已获签发减排量1.43亿吨。中国已注册项目数量及签发的减排量均为全球第一,已占到全球市场的三分之一左右。

中国参与碳交易的主要形式为CDM项目买卖,由于缺乏自己的碳基金、碳交易机构等中间组织,中国大量低成本CDM项目资源必须通过国际碳基金、西方交易机构等中间组织,方能到达最终买家。国家规定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保护价是8-10欧元/吨。2008年7-8月间,国际二氧化碳价格排放权曾高达25欧元/吨。经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际碳交易价格“腰斩”,现在国际价格是13-14欧元/吨,但是仍然高于中国卖出价。发达国家交易商转手就有超过30%的利润,在国际碳交易价值链中所占优势由此可见一斑。国际碳交易价值链上的垄断现象,使中国失去利用资源优势获得价格影响力的机会。

中国在国际碳交易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有沦为“卖碳翁”而成为发达国家廉价减排工具的风险。中国为全球碳市场创造的巨大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价收购后,包装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交易,中国碳交易由此成为“生产加工在国内、市场在国外、市场渠道完全被国外机构把持”的新型“加工贸易”。

国际碳交易机制待变,中国缺乏话语权。国际碳交易市场成长迅速,成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作为一个对国际政治高度依赖的市场,碳交易市场仍存在诸多缺陷。2009年12月,世界银行发布《碳金融十年经验:碳市场发展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认为目前碳交易市场有必要重新厘清“游戏规则”,建议通过完善评估标准、加强监管,使交易项目更具有操作性和实质性。

CDM市场发展走到十字路口。《议定书》在2012年到期后,碳交易新规则难以预知。但是,CDM市场经过十年发展,逐渐暴露出机制滞后的一面,有待未来加以优化。当下,机制缺乏改革动力,将令投资者望而却步,阻碍CDM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漫长。CDM项目在得到国内审定后,还需要通过联合国CDM专门机构审核,得到许可后才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交易。从立项到最终通过联合国机构确认,项目审批周期一般长达18个月。随着申请项目越来越多,审批压力越来越重,耗时也越拉越长,严重缺乏效率。

评判标准不够稳定、透明。表面看,CDM项目国际交易的负责机构是联合国,实际掌握规则制定权与解释权的仍然是西方国家。中国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碳减排资源国和排放国之一,未来很可能成为最重要的国际碳交易主体之一,而目前仅是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被动参与者,缺乏话语权。比如,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联合国CDM注册审批机构无端怀疑中国政府故意调低风电上网价格,因而拒绝批准来自中国的10个风电项目。

国际碳交易风险潜伏,危机防范意识有待提高。正如市场机制本身就会助长金融风险,碳交易市场也具有严重局限性。自《议定书》签署以来,西方经济学家、环保主义者和政客不断鼓吹“碳市场教条”,即出售各种碳信用额度是把资金和技术引向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减排项目的有效途径。然而,碳交易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完全是人为制造的,其价格机制形成存在偏差,供求机制调节作用较弱,影响该市场有序发展的外部因素众多。

一方面,碳交易不断衍生化的发展趋势导致该市场内容与结构日渐复杂。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推出的碳金融工具越来越复杂和不透明,要想保证市场机制持续有效,就需要解决许多难题,美国的次贷危机已经清楚表明复杂与不透明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巨大危害,碳交易市场要避免产品过度衍生化,避免次贷危机式的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利害关系不断增大,助长市场贪婪、短视心理。滥觞于美国的世纪金融大危机也清楚表明,自由资本主义的无序竞争驱使企业只追求巨额短期利润,导致在中长期内风险不断积累,最终以爆发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碳项目的注册和实际排放量的核实主要由运营机构负责,涉及费用较为高昂,中介机构在材料准备和核查中存在一定道德风险。

国际碳交易领域缺乏保护公共利益、防范系统风险的机构。在国际能源市场上,有关国际能源组织负责分析、防范全球性风险,各国政府亦高度重视能源市场的监察与干预。在国际贸易市场上,世界贸易组织制订与完善贸易规则、维护贸易秩序、解决贸易争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尽管差强人意,但是有负责判断、提示系统性风险之职能,各国国内金融监管体系也相对成熟。相比之下,碳交易市场对世界经济与国际金融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但是缺乏风险管理意识。无论是联合国框架下的《议定书》市场体系,或是地区性碳交易体系,均未建立起配套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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