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收音机在响。再不然就是邻近病房里的电视机。她的房间一片死寂,光线终于退去,让她松了一口气。她想起工作。有人想念她吗?她昨天请了病假,但是今天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要打电话,就得打长途电话,可是她手边没有电话卡,通过医院总机转接,又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而如果要走到大厅去打公用电话,就必须先得过了病房门口警卫那一关。话说回来,用电话卡就能掩藏行踪吗?她不能冒这个险。她必须保护她仅有的东西,这十六年来建立在某个人死亡之上的生活,正如她生命中的一切,全都拜某个人的死亡之赐才变得可能。无论如何,这才是她真实的人生,是她截至今日所拥有的最长的一段人生。十六年来,她费尽心力才拥有其他人称之为正常的人生,她不打算放弃。
当然,这也算不上什么人生。她没有真正的朋友,只有友善的同事,以及熟得会对她微笑的店员。她甚至没有宠物。但是她有一间公寓,小而简朴,打理得整整齐齐的。她有辆车,宝贝凯美瑞,她花大钱买车的理由可正当了,因为她必须通勤上班,就算天气好的时候也得花上一个小时。最近她都在听有声小说,全都是给女人家读的厚小说,她想。梅芙·宾奇,盖尔·戈德温,玛丽安·凯斯。帕特·康罗伊——他显然不是个女人,不过都还是同一类的说书人,写的故事就怕不够煽情,不够洒狗血。该死,这个星期六有三卷录音带到期,要归还图书馆。十六年来,她从来不逾期不迟到——账单、图书馆的书、约会。她从来就不敢。如果录音带逾期归还会怎么样?会被罚钱吗?他们会往上呈报吗?
说来讽刺,她做的是Y2K(电脑“千禧年问题”)兼容性的工作,但她长期以来却生活在担忧电脑集中化的恐惧之中,害怕机器有一天学会彼此交谈,交换意见。尽管她拿薪水就是为了防范电脑系统出差错,但她还是偷偷植入一个系统破坏程序,洗掉所有的磁带,毁掉每一点每一滴的集体记忆。蛛丝马迹散布各处,等着有心人逐一拼凑。这个女人——她的名字和一九六三年死于佛罗里达的一个小孩一样。好奇怪喔——因为这个女人,和她很像的女人,名字和一九六二年死在内布拉斯加的小孩一样。还有这个女人是一九六四年死在堪萨斯的小孩。这一个呢?她是俄亥俄来的,也是一九六二年出生的。
至少,现在不难想起她是什么人:希瑟·贝塞尼,一九六三年四月三日生。一九六六到一九七八年间住在艾尔贡昆巷。是狄齐岗小学的优等生。在这之前她家住在哪里?在兰德尔斯顿的一间公寓,但是没有人期待她记得那段时间的事。这是最诡异的部分。不知道她该知道的,反倒记得她不会知道的事。
还有呢?二○一学校。狄齐岗。一个想当然会惹出很多笑话的名字。当时还算是比较新的建筑。攀爬架,三种不同高度的单杠,一到六月天就热得烫手的溜滑梯,漆成鲜黄色的跳格子和正方格栅。还有个旋转木马,不是有马的那种,只是一座摇摇欲坠的金属游乐器材。不,慢着,那不是在学校里的,是在学校附近,某个隐隐约约被禁止的地方。是学校周围的威克菲尔公寓吗?在她的脑海里,首先浮现的是那脏兮兮的轨道,因为她推的时间比坐的多。低着头,像只背着马具的马,她排在男生后面,左臂抓在金属杆上开始跑,让坐在上面的人乐得惊声尖叫。她看见自己的脚趾——她需要一点时间才能想起她的鞋子。不是运动鞋,这也是她之所以惹上麻烦的原因。她穿的是上学的鞋子,棕色的,永远都是棕色的,因为棕色最耐穿。不过就算是耐穿的棕色也耐不了那个游乐场的橘色尘土,特别是在四月的雨后。她穿着鞋头沾着泥块的鞋子回家,让她妈妈气上加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