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黑车、人证、口供,什么都齐了,警察们觉得这案子做得漂亮。
没想到那外国老头还不干。
他不信中国警察这么厉害,能三天就把案破了――他有这个心理也正常――你们要那么厉害我怎么一下飞机就给劫了?
那好办啊,带他见罪犯,看车,看赃物。
赃物是没错的,但看人,看车,俩受害人都没什么准主意。
那女翻译在北京乡下晒星光浴受刺激太大了,让她指案犯看谁都像,连公安局看门的都像,车?更没谱,指着拉她来的切诺基说就是这样的……
这是吉普啊MM(妹妹,网络语言,下同),和蓝鸟差远了去了。
老头呢?看什么都满腹狐疑。车,颜色似乎不太对――办完事儿那小子把车给洗了,看上去是有点儿不一样。人?晚上没有看清,认不准,这个脸有点儿大……嗯?怎么有殴打的痕迹?老头不愿意接受那是拒捕格斗的结果,西方接近政界的人物对中国的人权问题非常敏感,他立马认定中国警察可能是捡来的赃物,而根据报案描述弄来的人和车屈打成招。美元被那小子还了赌账了还没追回来,老头认为脱他衣服是为了拖延报案,然后肯定随手一扔……
满腹狐疑的老头心中怀疑,但此人甚是豪爽,有西部牛仔风范,并不是无理取闹,怀疑人权问题是思维惯性,若中国警方真的破了案子他也不会故意捣乱。
关键是得找着让老头信服的证据。
最后,这关键让老头自己琢磨出来了。
老头年轻的时候是技术员啊,工程师出身的。
稍晚把最后一个扣儿写出来,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
最后老头想出来的这一招,让北京的警察一听,大伙儿啼笑皆非――还从来没听被害人用这种办法判断案犯的呢。不过,也不是没有道理,那就让老头折腾吧。
鉴定是在市局看守所进行的,用的就是那辆缴获的蓝鸟。
老头坐进去,让人拿手巾把自己眼睛蒙上,告诉充当司机的警察:“开车!”
挂挡加油,发动机轰隆隆转起来……
跟我描述这段情节的侦察员是这个味儿的:
“老头儿把大肚子一腆,蒙着眼睛两手大拇指就举起来了,说‘欧――凯――’”
敢情看人看不明白,老头子听发动机,却是百发百中,一听,就是那天坐的那辆车。
美国人还是性情比较开朗的那种,下了车老头逮谁跟谁拥抱,那让他天体运动的小子有没有人权问题可就没人管了。
这种功夫,说明老头当年的确是个好工程师,那种渗入骨髓的职业习惯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至此,“碰案”方算真相大白。
这篇儿,似乎稍少了点儿是吧?那下边谁谁说到这儿该结束来着?我记得这个案子没写过外一篇吧?
开玩笑了,倒是可以把那个在SZ的“豪华VIP倒包案”说说,那个案子,一群大老虎对俩小兔子的战斗,没有悬念。但是那俩小兔子的作案手段,糊弄我们一般老百姓还真很容易奏效,不妨说说,大家以后出门,如果能因此多点儿防范,少受损失,老萨也算积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