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中国败退真相(6)

2010年1月29日和2月25日,中国政府本着负责的态度,邀请Google两度与中国政府有关机构会谈。中国政府告诉Google,审查是一个不可谈判的法律问题,只要在中国经营,就要遵守中国法律。Google强硬坚持其不接受审查的立场,其寻求治外法权的要求没有改变。

2010年2月2日晚,美国参议院批准了一项要求中国就“Google事件进行解释和调查”的决议。当天早些时候,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人权与法律事务小组主席、民主党参议员杜宾透露,已致函30家科技公司提交“在华人权报告”,为本月内举行的Google事件的国会听证会做准备。

2010年2月12日,Google联合创始人谢尔盖?布林在加州出席“2010TED大会”时表示,希望找到让继续在中国运营的模式。显然,即使最顽固的家伙,实际还是希望留在中国,不过他要的是一种“运营的模式”就是治外法权。  2010年3月10日,Google CEO施密特公开表示,与中国政府的谈判将“很快”就有结果,并重申“不愿再继续审查中文搜索结果”的意志。此前,Google已经选派包括亚太区政府事务负责人罗斯?拉杰尼斯与中国政府谈判。

2010年3月22日下午,Google中国北京总部热闹异常。由于Google的声明已经2个多月了,闹得满世界沸沸扬扬,来自许多世界各地的记者聚集在位于北京海淀区五道口清华科技园的Google中国总部科建大厦周围,他们焦急地等待最后的消息。Google北京总部拉帘谢客,大厦包括食堂在内的所有办公室均关闭窗帘以遮挡视线,Google员工也相当沉默低调,不与外界接触,当天Google员工极少出门。就连本大厦其他公司的员工也限制外出,外来的送水送花的人都不能进门,搞得形势极为紧张。

北京时间2010年3月23日凌晨3时3分,Google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官大卫?德拉蒙德公开发表声明,正式宣布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

美国佬的“炸弹”终于扔出来了。

中国政府迅速做出反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于2010年3月23日在北京表示,Google事件是一个商业公司的个别行为,不应该把这个问题和中美关系挂钩。中国政府鼓励和推动互联网的开放,同时依法管理互联网,这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中方在网上要防止的是那些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有害的信息的传播。任何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外国企业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负责人3月23日凌晨指出,外国公司在中国经营必须遵守中国法律。Google公司违背进入中国市场时作出的书面承诺,停止对搜索服务进行过滤,并就黑客攻击事件影射和指责中国,这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坚决反对将商业问题政治化,对Google公司的无理指责和做法表示不满和愤慨。

美国《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站随后发表评论文章

Google的没头脑和中国的不高兴

3月23日,Google宣布不再继续审查的搜索结果,并将访问的中国内地网民导向了设立在香港且未经审查的。在与中国政府斡旋两个多月后,Google最终选择主动败下阵来。

正如Google的声明中所言,中国政府曾明确表示,“自我审查是一个不可谈判的法律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Google试图以国际国内舆论来给中国政府施压的做法,是一种“没头脑”的表现。Google没有认清中国政府改革开放的内在逻辑。中国走的是渐进式改革的路径,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按照林毅夫的解释,如果制度变迁落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会在民间产生许多不合法却可能合理的获利机会,为了得到获利机会带来的好处,新的制度安排将被创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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